家庭暴力求助

香港家庭暴力定義、影響及求助方法

離婚手續 閱讀需時 約 5 分鐘
本文重點
  • 如果情況緊急,請撥打999。
  • 根據《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第189章),合資格人士可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或區域法院申請強制令。
  • 禁令的最長有效期為24個月,法院認為適當時,可以延長禁令。
  • 和諧之家設有24小時熱線服務,受虐婦女可致電2522 0434 直接聯絡庇護中心。

家庭暴力可以指私下反複使用武力或言語攻擊,通常針對配偶或子女。家庭暴力有多種形式,包括性侵犯、各種攻擊和恐嚇。

香港家庭暴力定義、影響及求助

目前法律上沒有特定的家庭暴力定義。

“家庭暴力”只是一個統稱,用來描述一個人經常對另一個人做出的一系列操縱或支配行為,且雙方以前有或曾經有過親密關係或家庭成員。

這些行為通常是一系列虐待事件,無論是否涉及身體虐待,對受害者的影響是累積的。

家庭暴力可能發生在不同的背景和家庭情況、性取向、年齡、殘疾或性別,但大多數施虐者是男性,大多數受害者是女性。

家庭暴力的施虐者和受害者可以是任何性別,無論其性別和年齡如何,檢察人員都應適當回應所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需求和要求。

注意

  1. 儘管身體虐待一直被視為刑事犯罪,但一些人對家庭暴力的態度相當矛盾,認為因為家暴只發生在家庭內部,所以純粹是別人的家事。
  2. 這種觀念是完全錯誤的。
  3.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家庭暴力危害社會,並與許多犯罪有關。

香港家庭暴力影響

家庭暴力幾乎在每個社會都會出現,可分為:

  • 精神虐待
  • 身體虐待
  • 性虐待
  • 經濟虐待

長期被家庭虐待的人,身心都會受到創傷,尤其是婦女和兒童。因此,必須將施虐者繩之以法,在這個過程中,檢察人員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家庭暴力通常有以下特點:

  • 相當普遍
  • 可能極其暴力
  • 可能對受害者造成長期的身體、情感、精神和經濟創傷
  • 經常重複,直到虐待的循環被打破
  • 受害者通常不得不依賴施虐者
  • 對施虐者的懲罰也可能影響受害者

發生在私下的暴力行為,不僅會對受害者以及與受害者有家庭成員或關係密切的人造成極大傷害,還會對遭受暴力、目睹或了解暴力行為的人,尤其是兒童造成嚴重家庭暴力影響。

家庭暴力求助

  1. 如果您或您的孩子被您的配偶/伴侶遇上家暴威脅,您應該報警。
  2. 如果情況緊急,請撥打999。

處理該事件的警察都接受過處理家庭暴力的專業和專門培訓,所以您不必擔心他們缺乏知識或經驗處理家庭暴力求助。

  • 根據警察行為準則,如果情況允許,您應該接受同性別的警察的面談,警察應該分別與您和施虐者面談,以保護隱私和安全。
  • 如果您想對虐待者提起刑事訴訟,警察不應該在虐待者面前問您問題,問您是否準備在法庭聽證會上作證。

注意

  1. 如果有證據表明有人觸犯了法律,不管您的意願如何,施虐者都會被逮捕。
  2. 逮捕施虐者的警官應向您解釋所涉及的程序,告訴您逮捕施虐者的警官的號碼和施虐者將被帶往的警察局。
  3. 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指控施虐者,警察要向您說明情況,說明理由。
  4. 警方還應向您提供支持服務的信息和熱線,包括實質性支持和情感支持。

離婚申請強制令

如果施虐者不會對您構成即時危險,或您不希望他/她被捕,您可以考慮申請強制令。

根據《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第189章),合資格人士可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或區域法院申請強制令,法院可發出強制令:

  • 禁止虐待者對申請人或與申請人一起生活的兒童施加暴力;或者
  • 無論財產歸誰所有,法院都可以禁止施虐者進入或停留在婚姻住所或共同住所,或進入或停留在婚姻住所或共同住所的指定地點。

當禁止令伴隨著逮捕權,您再次受到施虐者的虐待或威脅時,警察可以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施虐者。

強制令有效期

  1. 禁令的最長有效期為24個月。
  2. 法院認為適當時,可以延長禁令。

是否需要申請強制令?

歡迎與我們核實您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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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禁令不用通知施虐者及申請方法

法院可以在通知施虐者之前發布命令,也就是說,您可以在不事先告知施虐者的情況下,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注意

  1. 禁令的書面版本必須在禁令生效之前送達施虐者。
  2. 因此,在禁令送達施虐者之前,您必須確保自己的安全。

申請強制令方法

您可以向律師、法律援助署或家事法庭登記處索取強制令申請表。

由於申請強制令程序的複雜性,如果情況允許,建議尋求律師的幫助。如果您需要經濟援助,法律援助部門可以提供支持。

法律援助署熱線家事法庭登記處
電話 2537 76772840 1218
傳真 2537 59482523 9170
  • 法律援助署:網頁,電郵:ladinfo@lad.gov.hk
  • 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 家事法庭登記處:網頁,電郵:familycourt@judiciary.hk
  • 家事法庭登記處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5時30分(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日休息)
家事法庭登記處
家事法庭登記處

和諧之家庇護中心及熱線

和諧之家為受虐婦女提供庇護中心,是婦女在面對即時暴力危險時的安全避難處。

對受虐婦女的支援、關注其安全問題和提供臨時住所的服務,都是和諧之家的主要目標。

  • 一般的臨時住宿時間為兩星期,如有特別需要,可申請延長至三個月。
  • 服務對象是有直接暴力危險和嚴重個人或家庭問題的婦女,不管她是否有孩子。

庇護中心為入住的婦女提供個別和團體的輔導與其他所需服務,同時亦鼓勵各入住婦女相互支持和加強社群精神。

各入住婦女均有本身的自由時間和私隱空間。

為向受虐婦女提供即時服務,這庇護中心設有24小時熱線服務。

和諧之家

  • 電話:2522 0434(24小時熱線)
  • 如欲取得和諧之家的更多詳情,可進入其網站。

和諧之家第三線男士服務

遭遇家庭暴力的男士亦可致電和諧之家(男士熱線:2295 1386)。

  • 電話:2295 1386(逢星期一、三、五下午2時至10時,公眾假期除外)
  • 傳真:2304 7783
  • 電郵:hh3path@harmonyhousehk.org
  • 網頁

擔心自己的安全問題?

歡迎查詢,專責顧問會先了解您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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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支援服務及遭遇家暴的應對

無論是政府組織或非政府組織(NGOs),都有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實質(如醫療、財政或住屋建議)及情緒支援。

部分機構會為所有市民服務,部分則只服務特定類別的人士。

電話
社會福利署 2343 2255(一般查詢)
家庭危機支援中心(向晴軒) 18288(24小時熱線)
維安中心 2793 0223
昕妍居 2890 8330
曉妍居 2243 3210
女角平權協作組 5281 5201(有Whatsapp)
  • 社會福利署:網頁
  • 家庭危機支援中心(向晴軒):網頁
  • 女角平權協作組:網頁,電郵:lescorner2015@gmail.com

遭遇家暴的應對

保持冷靜

  1. 先讓自己冷靜下來,建議開始用紙筆分析記錄,這樣有助於緩解情緒,更理性地分析現狀,梳理出需要解決的問題。
  2. 只要把所有的問題都列出來,有時候問題比預想的要容易解決。

勇敢止損

  1. 有些受害者並不脆弱,但想改變對方,畢竟已為了婚姻付出了那麼多,也不想貿然申請離婚。
  2. 但如果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家暴,這種生活不知道還要忍受多久,及早離婚過新生活可能更好。

尋求專業幫助

  1. 有些人可能會受到威脅,或者有其他不便,可以隨時報警求助。
  2. 很多問題在政府機構、警方或者非政府組織都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3. 也許問題早就有解決渠道,只是因為沒有問,沒有發現,繼續遭受家暴。

是否應及早離婚過新生活?

如有疑問,歡迎聯絡我們的專責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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