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重點
30 秒看完這個個案
- 案情
- 當事人與另一方育有未滿 18 歲子女,一直由當事人主要照顧。當事人因新工作獲派駐海外,希望攜同子女一同移居,但對方不同意子女隨行。
- 做法
- 帶子女離港,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或得到法庭許可。其後,我們協助準備帶子女離港的同意書,以及相關的申請文件。
- 結果
- 後來,移居計劃落實,子女的學校、居所及與對方保持聯繫的安排亦已安排妥當。對子女而言,生活可以及早適應,日常聯繫亦得以維持。
情況順利處理的三個要點
- 先整理移居計劃,包括學校、居所及聯繫安排。
- 帶子女離港,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或得到法庭許可。
- 如情況有變,可以重新整理移居計劃。
案情背景
當事人與另一方育有未滿 18 歲子女,一直由當事人主要照顧。
當事人因新工作獲派駐海外,希望攜同子女一同移居,但對方不同意子女隨行。
她希望盡快安排好子女的學校和居所,但對方一直未有回覆是否同意。
她擔心單方面帶子女離港會有問題,於是想先了解清楚可以怎樣做。
- 不確定對方不同意時可以怎樣做
- 擔心單方面帶子女離港是否恰當
- 不知道移居計劃要準備甚麼
她曾經自行上網查詢,但不同網站的說法並不一致,也不確定應該先整理計劃還是直接向法庭查詢。
她希望在事情變得複雜之前,先弄清楚可以怎樣為子女安排妥當。
在對方未必同意的情況下,首先要做的,是把移居計劃整理清楚。
為何選擇先整理移居計劃,並準備申請?
本個案選擇先整理計劃,因為對方未同意,仍有明確的下一步可以跟進。
移居海外,是否需要對方同意?
子女的重大決定包括教育、醫療、宗教及移居。
雙方共同擁有管養權,一起就教育、醫療、宗教等重大事項作決定;照顧及管束權通常交給孩子主要同住的一方。
遇上分歧須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交由法庭決定。
帶子女離港,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或得到法庭許可。
可以怎樣取得同意或申請許可?
取得同意或許可後,才可以按計劃落實移居。
| 對方同意 | 對方不同意 | |
|---|---|---|
| 適用情況 | 雙方就移居計劃達成一致 | 對方不同意子女隨行 |
| 需要文件 | 書面同意書 | 向法庭申請許可的文件 |
| 第一步 | 整理移居計劃 | 整理移居計劃及溝通紀錄 |
| 我們協助 | 準備同意書 | 解釋程序、準備文件 |
如未能達成一致,對方可考慮向法庭申請禁止令,並把命令送交入境事務處,以助防止孩子出境;個別情況下也可考慮法庭監護。
每一種安排,都以孩子的生活和感受為先。
談得妥可自行協議,談不攏由法庭訂明。
情況不同,還可以怎樣處理?
移居計劃的財務安排,往往與孩子的生活費一併商討,可參考頁底的相關服務。
類似情況也可能與〈探視未能按命令進行:申請執行或更改安排〉或〈有子女、安排有分歧:先調解〉有關,可以一併參考。
確定了先整理計劃、再考慮申請許可後,餘下的是掌握每個階段的實際做法。
我們提供的協助
由首次諮詢至安排落實,同一位專責顧問負責跟進,協助分為三個階段。
-
整理移居計劃階段
首次諮詢起
首次諮詢時,專責顧問先了解當事人的移居計劃。
我們協助您準備移居計劃,包括學校、居所及與對方保持聯繫的安排。
先整理計劃,是準備申請的第一步。
-
準備文件階段
整理妥當後
其後,我們協助準備帶子女離港的同意書,以及相關的申請文件。
文件備妥後,才計劃下一步。
-
安排落實階段
文件準備妥當後
文件準備妥當後,我們提醒當事人按移居計劃的安排,與對方保持聯繫。
按計劃提醒,減少落實時的變數。
整個過程中,當事人可隨時以電話向專責顧問查詢,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均可。
每一份文件,我們都會先解釋內容及需要跟進的事項。
我們是離婚事宜顧問,協助您整理資料、準備文件及了解程序。如個案需要法律意見或出庭代表,我們會如實告知並協助您另作安排。
三個階段銜接妥當,本個案的結果如下。
個案結果
後來,移居計劃落實;對子女而言,生活可以及早適應,日常聯繫亦得以維持。
子女的學校、居所及與對方保持聯繫的安排,亦已按計劃落實。
由於移居計劃已包括學校、居所及聯繫安排,這次的申請,是按已整理的計劃去準備,而不用另外重新商討安排。
對孩子而言,最大的分別是生活安排提早準備妥當;按計劃落實後,日常生活也可以及早適應。
整個過程中,專責顧問按移居計劃整理文件,並提醒當事人留意與對方保持聯繫的安排。
如果沒有先整理計劃,要準備清楚同意書及申請文件,往往要花更長時間。
現在按計劃落實,子女的生活大致沒有太大改變,這也是當事人最初最在意的一點。
如果情況不同,程序會怎樣改變?
本個案的做法,是因為對方不同意子女隨行;如果情況不同,做法也會隨之改變。
對方同意子女隨行:雙方同意的,可自行簽署同意書,安排即可落實。
情況有變,想更改計劃:情況有變時,也可以重新整理移居計劃。
需要更多時間準備:如有需要,也可以先了解可以預留多少準備時間。
情況相近,可以先做的三件事
- 先整理移居計劃,包括學校、居所及聯繫安排。
- 留意對方是否同意子女隨行。
- 如情況持續,可以了解準備同意書及申請的分別。
常見問題
想帶子女移居海外,可以怎樣開始準備?
我們協助您準備移居計劃,包括學校、居所及與對方保持聯繫的安排。
帶子女離港一定要對方同意嗎?
帶子女離港,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或得到法庭許可。
對方不同意子女隨行,還可以怎樣處理?
其後,我們協助準備帶子女離港的同意書,以及相關的申請文件。
移居屬於管養權的決定嗎?
子女的重大決定包括教育、醫療、宗教及移居。
共同管養的情況下,一方可以自行決定移居嗎?
雙方共同擁有管養權,一起就教育、醫療、宗教等重大事項作決定;照顧及管束權通常交給孩子主要同住的一方。
如情況有變,移居計劃可以更改嗎?
遇上分歧須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交由法庭決定。
對方可以怎樣防止子女被帶離香港?
如未能達成一致,對方可考慮向法庭申請禁止令,並把命令送交入境事務處,以助防止孩子出境;個別情況下也可考慮法庭監護。
移居計劃需要包括哪些安排?
我們協助您準備移居計劃,包括學校、居所及與對方保持聯繫的安排。
你們是否提供法律意見或代表出庭?
我們是離婚事宜顧問,協助您整理資料、準備文件及了解程序。
如個案需要法律意見或出庭代表,我們會如實告知並協助您另作安排。
示意個案:本頁按我們處理過的同類個案改編,人物及細節均已更改,並非可識別的客戶紀錄。
每個個案情況不同,所需時間及結果會有差異;本頁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亦不構成對您個案的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