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女免税额以父母支付子女生活及教育开支为基础,单亲免税额则针对主要照顾和监护子女的单亲家庭。
- 从2023/24课税年度起,每名符合条件的子女可为纳税人带来最高HK$130,000的免税额。
- 单亲免税额要求全年没有伴侣、独自或主要抚养子女,并在同一课税年度内获得子女免税额。
- 分居或离婚当年度不能申请单亲免税额;父母无法达成共识时,税务局局长按经济支持程度的比例分配子女免税额。
香港的单亲免税额是为单亲家庭设立的税收减免措施,可减少单亲家长需缴的税款,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该免税额会按生活成本的变动每年调整,下文介绍离婚子女免税额能否申请单亲免税额。
子女免税额与单亲免税额的区别
子女免税额与单亲免税额虽然同属税务减免,但适用条件不同。
| 子女免税额 | 单亲免税额 | |
|---|---|---|
| 减免基础 | 父母支付子女生活及教育开支 | 单亲家庭主要照顾和监护子女 |
| 性质 | 抚养子女的税务减免 | 单亲家庭的额外减免 |
两者都旨在帮助家庭减轻经济压力,但申请条件及涵盖范围有所不同。

子女免税额的适用条件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可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子女申请子女免税额:
- 未满18岁的未婚子女
- 18至25岁之间、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
- 18岁以上、因身心障碍无法工作的子女
子女免税额的具体金额
从2023/24课税年度起,子女免税额按每名符合条件的子女计算,若子女在该课税年度出生,则额外增加:
| 免税额 | |
|---|---|
| 每名符合条件的子女 | 最高HK$130,000 |
| 2023/24年度有两名子女,其中一名在该年度出生 | 总免税额HK$390,000 |
“子女”的定义及涵盖范围
税务局对“子女”的定义较广,包括纳税人的:
- 亲生子女
- 领养子女
- 继子女
注意
- 即使子女是非婚生的,只要符合其他申请条件,同样可以申请子女免税额。
夫妻分配子女免税额的规则
即使纳税人和配偶共同抚养多名子女,除非两人分开居住,否则子女免税额只能由一方申请。
夫妻双方须在申请前协商一致;根据税务局的指引,可按以下情况选择申请人,以减轻税负:
| 应由谁申请 | |
|---|---|
| 家中只有一方有收入 | 该收入者 |
| 夫妻双方均有收入 | 收入较高者 |
| 一方的收入按标准税率评税 | 另一方 |
子女教育状况与免税额资格
只要子女在该税务年度内曾接受全日制教育,无论是否已毕业或尚未就业,纳税人都可为18至25岁的子女申请子女免税额。
| 能否申请 | |
|---|---|
| 在国外留学 | 仍可申请 |
| Working Holiday | 不符合条件 |
| 非全日制的职业培训 | 不符合条件 |
| 职业训练局学徒计划(雇佣合约) | 不符合资格 |
| 全日制课程 | 可以申请 |
| 劳工处的展翅计划 | 无法申请 |
职业训练局学徒计划能否申请,取决于该计划是否被认定为全日制教育;若属于学徒与雇主之间的雇佣合约,其性质是工作而非教育。
劳工处的展翅计划主要提供短期培训和实习,旨在帮助年轻人为就业做准备,而不是提供全日制的学术教育。
单亲免税额的资格条件
根据《税务条例》第32条规定,纳税人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申请“单亲免税额”:
- 在该课税年度内全年没有伴侣,包括未婚、离婚或丧偶,或与配偶长期分居
- 全年独自或主要负责抚养子女
- 在同一课税年度内获得“子女免税额”
如何取得子女免税额
纳税人若要取得“子女免税额”,必须证明在该课税年度内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开支有所贡献。
如果两位父母共同分担这些费用,双方可能各自申请到部分“子女免税额”;若有争议,由税务局局长按各自的贡献比例分配。
注意
- 仅仅支付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开支,并不能作为申请“单亲免税额”的理由。
- 即使纳税人照顾和监护多名子女,“单亲免税额”也不会因此增加。
自2015/16课税年度起,“单亲免税额”定为120,000元。单亲家长在年度报税时申报此免税额,即可减少应缴税款。
分居或离婚后的单亲免税额申请
刚与配偶分居或刚办完离婚的纳税人,在分居或离婚当年度不能申请“单亲免税额”,例如在2024年8月离婚:
| 能否获得“单亲免税额” | |
|---|---|
| 2024/25课税年度 | 无法获得 |
| 2025/26课税年度或之后 | 可以提出申请 |

离婚后子女免税额的申请资格
父母分居或离婚后,仍有权为未成年子女申请“子女免税额”。
包括亲生父母和继父母在内的所有合资格者,都可以申请获得部分免税额,分配过程如下:
-
协议分配免税额的程序
税务局局长通常会要求所有有意申请的父母先尝试达成一致,决定由谁享有这项免税额,或如何在各方之间分配。
-
税务局介入时的分配原则
如果父母无法就免税额的分配达成共识,税务局局长将根据每位申请人对子女的经济支持程度,按比例分配“子女免税额”。
-
申请不成功的情况
如果申请人未能达成任何协议,又没有提供足够的子女抚养证据,申请可能会被税务局拒绝。
先行协商,是为了避免分配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争议和混乱。
由税务局局长按比例分配,使免税额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
注意
- 申请人应提供完整、具体的子女抚养记录,以便税务局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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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单亲免税额常见问题
什么是单亲免税额?
单亲免税额是香港税制中,为全年没有配偶且独自抚养子女的纳税人设立的一种税务减免。
单亲免税额的金额是多少?
自2015/16课税年度起,单亲免税额定为120,000元。
谁有资格申请单亲免税额?
在课税年度内全年没有配偶(未婚、离婚、丧偶或长期分居),独自或主要负责抚养子女,并在同一课税年度内获得子女免税额的纳税人,有资格申请。
单亲免税额与子女免税额有何不同?
子女免税额是因父母支付子女生活及教育开支而获得的减税,单亲免税额则是为主要照顾和监护子女的单亲家庭设立的税务优惠。
单亲免税额是否每年都需要重新申请?
是的,纳税人每年都需重新提交申请,才能获得单亲免税额。
我刚离婚,还没有正式的抚养权判决,能申请单亲免税额吗?
可以,只要您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自己在主要抚养子女,即使没有正式的抚养权判决也可以申请。
如果离婚发生在税务年度中途,我当年能申请单亲免税额吗?
不能。
纳税人在分居或离婚当年度不能申请单亲免税额,只能在下一个课税年度或之后提出申请。
如果我和前配偶轮流抚养子女,我们都可以申请单亲免税额吗?
不行,单亲免税额只能由全年独自或主要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申请。
我的离婚协议中包括子女抚养费,会影响单亲免税额的申请吗?
不会,收取子女抚养费不影响您申请单亲免税额的资格,关键在于您是否是主要抚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