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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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 當事人與另一方育有未滿 18 歲子女,一直以口頭方式講好探視的安排。雙方口頭上講好逢週末探視,沒有寫明是星期六還是星期日、甚麼時段,或在哪裡交接。
- 做法
- 我們協助當事人先整理現時口頭講好的探視安排,包括慣常的接送日子和時段。雙方簽署後,連同所需文件交法庭,申請把協議批成同意令。
- 結果
- 其後,探視按協議列明的星期幾及時段進行,雙方毋須再為安排重新商討。對子女而言,探視安排回復穩定,接送不用每次再重新商量。
情況順利處理的三個要點
- 列明每星期哪幾天、甚麼時段、在哪裡交接,以及長假期怎樣分。
- 雙方簽署後,連同所需文件交法庭,申請把協議批成同意令。
- 孩子長大或生活有變,可申請更改安排。
案情背景
當事人與另一方育有未滿 18 歲子女,一直以口頭方式講好探視的安排。
雙方口頭上講好逢週末探視,沒有寫明是星期六還是星期日、甚麼時段,或在哪裡交接。
他們一直靠臨時再協調,遇上學校活動或家庭聚會,就重新商量一次接送的安排。
- 不肯定星期六定星期日先算「合理」
- 擔心口頭安排日後難以說得清楚
- 不知道情況有變時可否再商討
後來,雙方對星期六還是星期日、幾點接送有不同理解,需要重新商討安排。
他希望在安排變得複雜之前,把時間表寫得清清楚楚。
在口頭安排容易引起不同理解的情況下,第一步是把現時的做法整理清楚。
為何口頭講好的探視,宜寫成時間表?
本個案選擇寫成時間表,因為口頭安排雖然簡單,但日後容易產生不同理解。
口頭安排時,怎樣界定探視?
不寫明時間,由雙方按孩子的作息協調。
只寫「合理探視」。
「合理」由誰定?一有分歧,就要回法庭。
口頭安排與寫成時間表,有甚麼分別?
寫成時間表,就是把日子和時段訂得具體。
| 口頭安排(合理探視) | 寫成時間表(有界定探視) | |
|---|---|---|
| 時間、地點 | 不寫明時間,按情況協調 | 列明星期幾、時段、交接地點 |
| 常見寫法 | 只寫「合理探視」 | 訂明具體日子及時段 |
| 舉例 | 「男方可合理探視子女」 | 星期六上午十時至星期日下午六時接子女 |
| 情況有變 | 由雙方按作息協調 | 談不攏由法庭訂明;可申請更改 |
「男方可合理探視子女。」
「男方每隔一個週末,星期六上午十時至星期日下午六時接子女同住;學校假期雙方各佔一半。」
寫得越具體,日後就越少需要臨時再商量一次。
商討時間表,需要準備甚麼?
商討時,可以先列出雙方慣常接送的日子和時段,再逐項訂明。
有未滿 18 歲子女,須一併提出管養及探視安排。
長假期怎樣分,也可以一併寫明,減少每年再重新商量。
寫成協議書後,探視安排有甚麼保障?
批成同意令後,對方不按協議做,您可以向法庭申請執行。
孩子長大或生活有變,可申請更改安排。
談得妥可自行協議,談不攏由法庭訂明。
協議書要寫的其餘部分,見〈離婚協議書〉;情況相近的做法,可參考〈物業轉按後備方案的個案〉。
商討妥當、寫成時間表後,餘下的是逐步落實每個階段。
我們提供的協助
由首次諮詢至安排落實,同一位專責顧問負責跟進,協助分為三個階段。
-
整理現時安排階段
首次諮詢起
首次諮詢時,專責顧問先了解目前的口頭安排。
我們協助當事人先整理現時口頭講好的探視安排,包括慣常的接送日子和時段。
先整理現時的做法,是寫成時間表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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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討時間表階段
整理妥當後
我們協助當事人與另一方商討,把探視的星期幾、時段及交接地點訂得具體。
列明每星期哪幾天、甚麼時段、在哪裡交接,以及長假期怎樣分。
具體寫明日子和時段,日後不用再重新商量。
-
寫入協議書階段
商討妥當後
雙方就時間表達成共識後,我們協助當事人準備文件,把時間表寫入離婚協議書。
雙方簽署後,連同所需文件交法庭,申請把協議批成同意令。
批成同意令後,時間表就有法庭命令的效力。
整個過程中,當事人可隨時以電話向專責顧問查詢,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均可。
每一份文件,我們都會先解釋內容及所需簽署的地方。
我們是離婚事宜顧問,協助您整理資料、準備文件及了解程序。如個案需要法律意見或出庭代表,我們會如實告知並協助您另作安排。
三個階段完成後,本個案的結果如下。
個案結果
其後,探視按協議列明的星期幾及時段進行;對子女而言,安排回復穩定,接送不用每次再重新商量。
由於雙方已經把探視的星期幾及時段寫入協議書,這次不用再靠口頭記憶或臨時協調。
對孩子而言,最大的分別是接送的日子和時段不再臨時變動;按時間表交接後,日常生活也回復穩定。
整個過程中,專責顧問協助當事人把時間表的用詞寫得具體,並提醒當事人留意交接的日子和時段。
如果沒有先整理清楚現時的做法,商討時間表時往往要花更長時間。
兩人現在按時間表交接,孩子的生活大致沒有太大改變,這也是當事人最初最在意的一點。
如果情況不同,程序會怎樣改變?
本個案的做法,是因為雙方仍然可以商討;如果情況不同,做法也會隨之改變。
雙方暫時仍談不攏:談得妥,雙方自行協議;談不攏,交由法庭訂明。
情況有變,需要重新商討:情況有變時,也可以了解申請更改安排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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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相近,可以先做的三件事
- 先整理現時口頭講好的探視安排。
- 把探視的星期幾、時段及交接地點寫得具體。
- 如情況有變,可以了解申請更改的做法。
常見問題
口頭講好的探視安排,可以寫成時間表嗎?
可以。
列明每星期哪幾天、甚麼時段、在哪裡交接,以及長假期怎樣分。
只寫「合理探視」,會有甚麼問題?
只寫「合理探視」。
「合理」由誰定?一有分歧,就要回法庭。
時間表可以寫得幾具體?
「男方每隔一個週末,星期六上午十時至星期日下午六時接子女同住;學校假期雙方各佔一半。
」
寫成時間表後,需要交法庭批准嗎?
雙方簽署後,連同所需文件交法庭,申請把協議批成同意令。
批成同意令後,對方不跟時間表做,怎麼辦?
批成同意令後,對方不按協議做,您可以向法庭申請執行。
探視安排一般由誰決定?
談得妥可自行協議,談不攏由法庭訂明。
情況有變,探視時間表可以更改嗎?
孩子長大或生活有變,可申請更改安排。
沒有法庭命令,只是口頭協議,也算數嗎?
不寫明時間,由雙方按孩子的作息協調。
「合理」由誰定?一有分歧,就要回法庭。
你們是否提供法律意見或代表出庭?
我們是離婚事宜顧問,協助您整理資料、準備文件及了解程序。
如個案需要法律意見或出庭代表,我們會如實告知並協助您另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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