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個案雙方同意離婚沒有子女

雙方同意離婚個案:沒有子女,以共同申請約七個月完成

一對沒有子女的夫婦同意結束婚姻,財務安排亦已自行談妥;他們以共同申請方式辦理,毋須把文件送達對方,由首次諮詢至取得絕對判令證明書約七個月。

線條插圖:一對夫婦並肩坐着,一同細閱同一份申請書
結果一覽
申請方式
共同申請
子女安排
不適用
所需時間
約七個月
收費
HK$2,500 起
  1. 遞交申請
  2. 毋須送達
  3. 排期聆訊 約 50 日
  4. 暫准判令 6 星期
  5. 絕對判令

發布:2026-09-28 · 最後更新:2026-09-28

個案重點

30 秒看完這個個案

案情
雙方同意離婚,沒有子女,財務安排已自行談妥。
做法
以共同申請方式提出,毋須送達對方。
結果
約七個月取得絕對判令證明書。

個案順利完成的三個關鍵因素

  1. 首次諮詢即核對申請條件:結婚滿一年、與香港的連繫。
  2. 共同申請書由雙方一同簽署,省去等候認收書的時間。
  3. 暫准判令頒布後 6 星期,準時以表格 5A 申請絕對判令。

案情背景

本個案的當事人是一對結婚多年、沒有子女的夫婦。兩人分開生活一段時間後,均同意結束婚姻,並希望以平和、簡單的方式辦理。

雙方已自行就財務安排達成共識,沒有需要法庭處理的爭議。兩人都在香港生活和工作,結婚證書亦一直妥善保存。

他們的顧慮主要在程序本身:

  • 不熟悉「呈請」、「送達」、「暫准判令」等用語
  • 不清楚要填寫哪些表格
  • 也擔心文件出錯而需要重新遞交,拖長整個過程

他們曾在網上搜尋雙方同意離婚的程序,但不同網站的說法並不一致,更難判斷哪些資料適用於自己。

兩人希望有人由頭到尾說明每一步,讓他們清楚知道下一步要做甚麼、大約要等多久。

在雙方同意、沒有爭議的情況下,首先要決定的,是採用哪一種申請方式。

為何選擇共同申請?

本個案選擇共同申請,因為雙方均同意離婚:共同申請由雙方一同提出,毋須把文件送達對方,文件齊備即可申請排期。

線條插圖:兩人在同一份申請書上一同簽署
共同申請:兩人一同簽署同一份申請書。

對雙方而言,共同申請亦代表兩人以同一份申請書、同一個立場向法庭提出,毋須由一方呈請、另一方回應。

共同申請與單方呈請的主要分別

共同申請單方呈請
提出方式 雙方一同提出由其中一方提出
送達對方 毋須須把呈請書送達配偶
有未滿 18 歲子女 須一併提出管養及探視安排同樣須一併提出
申請絕對判令 表格 5A表格 5

兩種方式的完整比較,可參閱〈雙方同意離婚與單方面申請的分別〉;五個階段的說明及所需文件,見〈離婚手續〉。

如對方已失去聯絡,則須以單方呈請辦理並申請替代送達,可參考〈對方失去聯絡的離婚個案〉。

共同申請需要符合甚麼條件?

共同申請與其他離婚申請一樣,一般須結婚滿一年,而且其中一方與香港有連繫。

此外,根據司法機構《怎樣申請離婚》,共同申請的雙方須向法庭證明以下其中一項:

  • 在申請前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一年
  • 或
  • 在申請前不少於一年,已向法庭呈交經雙方簽署的同意書(表格 2E),而其後並未撤回

本個案的當事人在首次諮詢時已分開生活超過一年,因此符合第一項。

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和費用?

共同申請需要:

  • 填寫共同申請書(表格 2C)
  • 連同結婚證書正本或核證副本
  • 親自送交灣仔家事法庭登記處
  • 並繳付存檔費 HK$630
  • 如有未滿 18 歲子女,須另外提交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表格 2D);本個案沒有子女,因此毋須這份文件。

登記處會發出案件編號,日後每份文件都要寫上。

確定以共同申請辦理、所需文件亦已列明後,餘下的工作是把文件準備妥當,並掌握每個階段的時間。

我們提供的協助

由首次諮詢至取得絕對判令證明書,同一位專責顧問負責跟進,協助分為三個階段。

  1. 準備階段

    首次諮詢起
    線條插圖:顧問與兩人一同核對文件

    首次諮詢時,專責顧問先核對雙方是否符合申請條件(結婚滿一年、與香港的連繫),並說明共同申請與單方呈請的分別及大約所需時間。

    確定方式後,我們草擬共同申請書,整理結婚證書及雙方資料,再由雙方各自逐項核對,確認無誤才簽署。

    這一步做得仔細,可減少遞交後需要補交或更正文件的情況。

  2. 遞交及排期

    排期到聆訊約 50 日
    線條插圖:家事法庭登記處櫃檯

    文件齊備後,我們協助網上預約,並陪同雙方親自遞交及繳付存檔費。

    根據司法機構《怎樣申請離婚》,共同申請書須由雙方親自送交登記處。

    由於共同申請毋須送達對方,遞交後便可提交排期申請。

    無抗辯的案件列入特別程序案件表,由法庭以書面處理,雙方一般毋須出席;根據司法機構《怎樣申請離婚》,由排期到聆訊輪候約 50 日。

  3. 判令階段

    暫准後 6 星期
    線條插圖:絕對判令證明書

    法庭頒布暫准判令後,我們向雙方解釋判令的內容和限制,並記下 6 星期的等候期。

    等候期一過,我們準備並遞交表格 5A,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

    司法常務官發出絕對判令證明書後,婚姻正式解除;我們亦會說明日後如需補領證明書的方法。

專責顧問

整個過程中,雙方可隨時以電話向專責顧問查詢,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均可。

每一封法庭信件,我們都會先向雙方解釋內容及需要跟進的事項。

我們是離婚事宜顧問,協助您整理資料、準備文件及了解程序。如個案需要法律意見或出庭代表,我們會如實告知並協助您另作安排。

三個階段銜接妥當,本個案的結果如下。

個案結果

本個案由首次諮詢至取得絕對判令證明書,約需七個月;婚姻自此正式解除,雙方可合法再婚。

由於毋須送達,本個案比單方呈請少了一個階段;實際所需時間仍視乎法庭排期及文件是否齊備,每個個案情況不同。

由於雙方在首次諮詢前已就各項安排達成共識,整個過程毋須處理子女安排或財務爭議,專責顧問亦能按法庭的輪候時間,預先告知每一步大約何時完成。

如果情況不同,程序會怎樣改變?

本個案程序簡單,是因為雙方同意、沒有子女,也沒有財務爭議;三項之中任何一項不同,程序都會隨之改變。

有未滿 18 歲子女:仍可共同申請,但須一併提交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表格 2D),列明管養及探視安排。

根據司法機構《怎樣申請離婚》,法庭信納子女的安排後,才會把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

對方不同意離婚:不能以共同申請辦理,須由其中一方提出單方呈請,並把呈請書送達對方。

如對方失去聯絡,可申請替代送達。

財務安排有分歧:涉及贍養費或財產分配等附屬濟助,需要另行處理,所需時間亦會較長。

收費按個案複雜程度評估,正式委託前以書面確認全部費用。

情況相近,可以先做的三件事

  1. 先與對方就各項安排達成共識:越早達成共識,程序越簡單。
  2. 準備結婚證書及雙方的身份資料。
  3. 記下暫准判令頒布後的 6 星期等候期。

常見問題

雙方同意離婚,共同申請需要把文件送達對方嗎?

毋須。

共同申請由雙方一同提出,不需要送達對方,文件齊備便可申請排期。

結婚多久才可以申請離婚?

一般須結婚滿一年才可提出離婚申請;只有在特殊困苦,或對方行為極度不當的情況下,才可向法庭申請許可提早提出。

首次諮詢時,我們會先核對您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共同申請由遞交至完成,大約需時多久?

無爭議離婚一般約七個月。

根據司法機構《怎樣申請離婚》,沒有抗辯的個案由排期到聆訊輪候約 50 日;實際時間視乎法庭排期及文件是否齊備。

暫准判令之後還要辦理甚麼手續?

暫准判令頒布 6 星期後,須交回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的通知書(共同申請用表格 5A)。

取得絕對判令證明書後,婚姻正式解除。

共同申請需要到法庭出席聆訊嗎?

一般毋須。

共同申請屬無抗辯案件,列入特別程序案件表,由法庭以書面處理,雙方一般毋須出席。

共同申請要準備哪些文件?費用多少?

需要共同申請書(表格 2C),以及結婚證書正本或核證副本;有未滿 18 歲子女須另交表格 2D。

遞交時繳付法庭存檔費 HK$630。

我們的離婚手續全程服務 HK$2,500 起,一次性收費。

有子女也可以共同申請嗎?

可以。

雙方須一併提交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表格 2D),列明管養及探視安排;根據司法機構《怎樣申請離婚》,法庭信納子女的安排後,才會把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

暫准判令和絕對判令有甚麼分別?

暫准判令頒布後,須等候 6 星期,才可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共同申請用表格 5A)。

取得絕對判令證明書後,婚姻才正式解除,雙方方可合法再婚。

兩者的詳細分別,可參閱〈絕對判令與暫准判令的分別〉。

你們會提供法律意見或代表出庭嗎?

我們是離婚事宜顧問,協助您整理資料、準備文件及了解程序。

如個案需要法律意見或出庭代表,我們會如實告知並協助您另作安排。

示意個案:本頁按我們處理過的同類個案改編,人物及細節均已更改,並非可識別的客戶紀錄。

每個個案情況不同,所需時間及結果會有差異;本頁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亦不構成對您個案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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