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个案双方同意离婚没有子女

双方同意离婚个案:没有子女,以共同申请约七个月完成

一对没有子女的夫妇同意结束婚姻,财务安排也已自行谈妥;他们以共同申请方式办理,无需把文件送达对方,从首次咨询到取得绝对判令证明书约七个月。

线条插图:一对夫妇并肩坐着,一同细看同一份申请书
结果一览
申请方式
共同申请
子女安排
不适用
所需时间
约七个月
收费
HK$2,500 起
  1. 递交申请
  2. 无须送达
  3. 排期聆讯 约 50 天
  4. 暂准判令 6 个星期
  5. 绝对判令

发布:2026-09-28 · 最后更新:2026-09-28

个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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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双方同意离婚,没有子女,财务安排已自行谈妥。
做法
以共同申请方式提出,无需送达对方。
结果
约七个月取得绝对判令证明书。

个案顺利完成的三个关键因素

  1. 首次咨询即核对申请条件:结婚满一年、与香港有联系。
  2. 共同申请书由双方一同签署,省去等候认收书的时间。
  3. 暂准判令颁布后 6 周,按时以表格 5A 申请绝对判令。

案情背景

本个案的当事人是一对结婚多年、没有子女的夫妇。两人分开生活一段时间后,都同意结束婚姻,希望以平和、简单的方式办理。

双方已自行就财务安排达成一致,没有需要法庭处理的争议。两人都在香港生活和工作,结婚证书也一直妥善保存。

他们的顾虑主要在程序本身:

  • 不熟悉“呈请”、“送达”、“暂准判令”等用语
  • 不清楚要填写哪些表格
  • 还担心文件出错需要重新递交,拖长整个过程

他们曾在网上搜索双方同意离婚的程序,但各网站说法不一,更难判断哪些资料适用于自己。

两人希望有人从头到尾讲解每一步,让他们清楚下一步要做什么、大约要等多久。

在双方同意、没有争议的情况下,首先要决定的,是采用哪一种申请方式。

为何选择共同申请?

本个案选择共同申请,因为双方都同意离婚:共同申请由双方一同提出,无需把文件送达对方,文件齐备即可申请排期。

线条插图:两人在同一份申请书上一同签署
共同申请:两人一同签署同一份申请书。

对双方而言,共同申请也意味着两人以同一份申请书、同一个立场向法庭提出,无需由一方呈请、另一方回应。

共同申请与单方呈请的主要区别

共同申请单方呈请
提出方式 双方一同提出由其中一方提出
送达对方 无须须把呈请书送达配偶
有未满 18 岁子女 须一并提出管养及探视安排同样须一并提出
申请绝对判令 表格 5A表格 5

两种方式的完整比较,可参阅〈双方同意离婚与单方面申请的区别〉;五个阶段的说明及所需文件,见〈离婚手续〉。

如果对方已失去联络,则须以单方呈请办理并申请替代送达,可参考〈对方失去联络的离婚个案〉。

共同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共同申请与其他离婚申请一样,一般须结婚满一年,且其中一方与香港有联系。

此外,根据司法机构《怎样申请离婚》,共同申请的双方须向法庭证明以下其中一项:

  • 在申请前已分开居住至少连续一年
  • 或
  • 在申请前不少于一年,已向法庭呈交经双方签署的同意书(表格 2E),且之后并未撤回

本个案的当事人在首次咨询时已分开生活超过一年,因此符合第一项。

需要准备哪些文件和费用?

共同申请需要:

  • 填写共同申请书(表格 2C)
  • 连同结婚证书正本或核证副本
  • 亲自送交湾仔家事法庭登记处
  • 并缴付存档费 HK$630
  • 如有未满 18 岁子女,须另外提交关于子女安排的陈述书(表格 2D);本个案没有子女,因此无需这份文件。

登记处会发出案件编号,之后每份文件都要写上。

确定以共同申请办理、所需文件也已列明后,剩下的工作是把文件准备妥当,并掌握每个阶段的时间。

我们提供的协助

由首次咨询至取得绝对判令证明书,同一位专责顾问负责跟进,协助分为三个阶段。

  1. 准备阶段

    首次咨询起
    线条插图:顾问与两人一同核对文件

    首次咨询时,专责顾问先核对双方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结婚满一年、与香港有联系),并说明共同申请与单方呈请的区别及大约所需时间。

    确定方式后,我们草拟共同申请书,整理结婚证书及双方资料,再由双方各自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后才签署。

    这一步做得仔细,可减少递交后需要补交或更正文件的情况。

  2. 递交及排期

    排期到聆讯约 50 天
    线条插图:家事法庭登记处柜台

    文件齐备后,我们协助网上预约,并陪同双方亲自递交及缴付存档费。

    根据司法机构《怎样申请离婚》,共同申请书须由双方亲自送交登记处。

    由于共同申请无需送达对方,递交后即可提交排期申请。

    无抗辩的案件列入特别程序案件表,由法庭书面处理,双方一般无需出席;根据司法机构《怎样申请离婚》,从排期到聆讯需轮候约 50 日。

  3. 判令阶段

    暂准后 6 个星期
    线条插图:绝对判令证明书

    法庭颁布暂准判令后,我们向双方解释判令的内容和限制,并记下 6 周的等候期。

    等候期一过,我们准备并递交表格 5A,申请将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

    司法常务官发出绝对判令证明书后,婚姻正式解除;我们也会说明日后如需补领证明书的方法。

专责顾问

整个过程中,双方可随时电话咨询专责顾问,粤语、普通话或英语均可。

每一封法庭来信,我们都会先向双方解释内容及需要跟进的事项。

我们是离婚事宜顾问,协助您整理资料、准备文件及了解程序。如个案需要法律意见或出庭代表,我们会如实告知并协助您另作安排。

三个阶段衔接妥当,本个案的结果如下。

个案结果

本个案从首次咨询到取得绝对判令证明书,约需七个月;婚姻自此正式解除,双方可合法再婚。

由于无需送达,本个案比单方呈请少了一个阶段;实际所需时间仍取决于法庭排期及文件是否齐备,每个个案情况不同。

由于双方在首次咨询前已就各项安排达成一致,整个过程无需处理子女安排或财务争议,专责顾问也能按法庭的轮候时间,预先告知每一步大约何时完成。

如果情况不同,程序会怎样改变?

本个案程序简单,是因为双方同意、没有子女,也没有财务争议;三项中任何一项不同,程序都会随之改变。

有未满 18 岁子女:仍可共同申请,但须一并提交关于子女安排的陈述书(表格 2D),列明管养及探视安排。

根据司法机构《怎样申请离婚》,法庭信纳子女的安排后,才会把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

对方不同意离婚:不能以共同申请办理,须由其中一方提出单方呈请,并把呈请书送达对方。

如果对方失去联络,可申请替代送达。

财务安排有分歧:涉及赡养费或财产分配等附属济助,需要另行处理,所需时间也会更长。

收费按个案复杂程度评估,正式委托前以书面确认全部费用。

情况相近,可以先做的三件事

  1. 先与对方就各项安排达成一致:越早达成一致,程序越简单。
  2. 准备结婚证书及双方的身份资料。
  3. 记下暂准判令颁布后的 6 周等候期。

常见问题

双方同意离婚,共同申请需要把文件送达对方吗?

无需。

共同申请由双方一同提出,不需要送达对方,文件齐备即可申请排期。

结婚多久才可以申请离婚?

一般须结婚满一年才可提出离婚申请;只有在特殊困苦,或对方行为极度不当的情况下,才可向法庭申请许可提前提出。

首次咨询时,我们会先核对您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共同申请从递交到完成,大约需要多久?

无争议离婚一般约七个月。

根据司法机构《怎样申请离婚》,没有抗辩的个案从排期到聆讯需轮候约 50 日;实际时间取决于法庭排期及文件是否齐备。

暂准判令之后还要办理什么手续?

暂准判令颁布 6 周后,须交回申请将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的通知书(共同申请用表格 5A)。

取得绝对判令证明书后,婚姻正式解除。

共同申请需要到法庭出席聆讯吗?

一般无需。

共同申请属无抗辩案件,列入特别程序案件表,由法庭书面处理,双方一般无需出席。

共同申请要准备哪些文件?费用多少?

需要共同申请书(表格 2C),以及结婚证书正本或核证副本;有未满 18 岁子女须另交表格 2D。

递交时缴付法庭存档费 HK$630。

我们的离婚手续全程服务 HK$2,500 起,一次性收费。

有子女也可以共同申请吗?

可以。

双方须一并提交关于子女安排的陈述书(表格 2D),列明管养及探视安排;根据司法机构《怎样申请离婚》,法庭信纳子女的安排后,才会把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

暂准判令和绝对判令有什么区别?

暂准判令颁布后,须等候 6 周,才可申请将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共同申请用表格 5A)。

取得绝对判令证明书后,婚姻才正式解除,双方才可合法再婚。

两者的详细区别,可参阅〈绝对判令与暂准判令的区别〉。

你们会提供法律意见或代表出庭吗?

我们是离婚事宜顾问,协助您整理资料、准备文件及了解程序。

如个案需要法律意见或出庭代表,我们会如实告知并协助您另作安排。

示意个案:本页按我们处理过的同类个案改编,人物及细节均已更改,并非可识别的客户记录。

每个个案情况不同,所需时间及结果会有差异;本页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您个案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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