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個案對方失去聯絡單方呈請

配偶失蹤個案:對方回內地後音訊全無,以單方呈請及替代送達完成離婚

當事人的配偶回內地後失去聯絡,電話和地址均已失效;她與配偶已分開居住超過兩年,以此為理由提出單方呈請,並向法庭申請以報章廣告替代送達,個案得以繼續處理,最終取得絕對判令。

線條插圖:專責顧問與當事人傾談,當事人手持信封,桌上放着報紙
結果一覽
申請方式
單方呈請
子女安排
不適用
所需時間
視乎法庭批核替代送達所需時間
收費
HK$2,500 起
  1. 遞交呈請書
  2. 申請替代送達
  3. 排期聆訊 約 50 日
  4. 暫准判令 6 星期
  5. 絕對判令

發布:2026-09-29 · 最後更新:2026-09-29

個案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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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配偶回內地後失去聯絡,電話和地址均已失效。
做法
以單方呈請提出,並向法庭申請以報章廣告替代送達。
結果
所需時間較一般個案略長,最終取得絕對判令證明書。

個案順利完成的三個關鍵因素

  1. 在提出呈請前,她與配偶已分開居住超過兩年。
  2. 保留曾經尋找配偶的紀錄,以誓章向法庭說明已盡力尋找。
  3. 暫准判令頒布後,按時完成申請絕對判令的手續。

案情背景

本個案的當事人是一名已婚女士。她與配偶分開生活一段時間後,配偶回內地,其後電話及地址均已失效,兩人再無聯絡。

她希望結束這段婚姻,但配偶下落不明,無法像一般個案般直接聯絡對方商討,也不知道應該從何入手。

她的顧慮主要在程序本身:

  • 配偶失去聯絡,不知道還可否申請離婚
  • 不清楚要保留哪些尋人紀錄
  • 擔心文件送達不到配偶,令申請一直卡住

更讓她不安的是,配偶已經一段時間沒有回覆,她不知道一宗找不到答辯人的個案,是否還可以繼續處理下去。

她曾經自行上網查詢,但不同網站的說法並不一致,也不確定自己的情況是否適用。

首次諮詢時,她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告訴專責顧問:分開的經過、最後一次聯絡的時間、曾經嘗試過的方法。

她想知道,配偶找不到,離婚申請是否還有出路,以及要準備甚麼。

配偶失去聯絡,並不代表申請就此停住;首先要決定的,是用甚麼方式提出,以及怎樣處理送達。

為何選擇單方呈請及替代送達?

本個案選擇單方呈請,因為配偶已失去聯絡,無法一同提出共同申請。

線條插圖:於家事法庭登記處遞交呈請書
單方呈請:由申請人一方遞交呈請書。

配偶地址不明的,可向法庭申請以報章廣告替代送達。

單方呈請與共同申請的主要分別

單方呈請共同申請
提出方式 由其中一方提出雙方一同提出
送達對方 須把呈請書送達配偶毋須
有未滿 18 歲子女 同樣須一併提出管養及探視安排須一併提出管養及探視安排
申請絕對判令 表格 5表格 5A

兩種方式的完整比較,可參閱〈雙方同意離婚與單方面申請的分別〉;五個階段的說明及所需文件,見〈離婚手續〉。

配偶回內地後失去聯絡,也可以繼續申請離婚:先盡力尋找並保留紀錄,再向法庭申請替代送達或免除送達。

如對方在內地仍有聯絡方法,可參閱〈對方在內地的離婚個案〉。

以分居兩年為理由,不需要對方同意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只要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兩年,即可作為理由提出呈請,不需要對方同意。

怎樣申請以報章廣告替代送達?

呈請人不得親自將呈請書送達答辯人,須透過第三者或以郵寄方式送達。

配偶失蹤的個案,須準備替代送達的申請及說明已盡力尋找的誓章。

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和費用?

遞交離婚呈請須填妥表格 2。

  • 遞交呈請書須連同結婚證書正本或核證副本,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並繳付存檔費 HK$630。

確定以單方呈請及替代送達辦理後,餘下的工作是掌握每個階段的時間,並準備好相關文件。

我們提供的協助

由首次諮詢至取得絕對判令證明書,同一位專責顧問負責跟進,協助分為三個階段。

  1. 準備階段

    首次諮詢起
    線條插圖:整理配偶的舊有聯絡紀錄和信件

    首次諮詢時,專責顧問先了解配偶失去聯絡的經過,並核對是否符合以分居為理由提出申請。

    我們協助她整理曾經聯絡配偶的紀錄,包括最後地址、電話及向親友查詢的結果,並準備替代送達所需的誓章。

    資料整理妥當後,我們與她一同核對每一項細節,確保交上法庭的說法前後一致。

    保留最後地址、電話及向親友查詢的紀錄,有助日後的誓章說明。

  2. 遞交及送達

    排期到聆訊約 50 日
    線條插圖:報章廣告替代送達的版樣

    文件齊備後,我們協助她填妥呈請書,並陪同她親自送交登記處,繳付存檔費。

    由於配偶下落不明,我們同時準備替代送達的申請,並協助她向法庭申請以報章廣告方式送達。

    對方沒有提交答辯書的個案,會列入特別程序案件表,雙方毋須出席,法庭以書面處理。

  3. 判令階段

    暫准後 6 星期
    線條插圖:絕對判令證明書

    法庭頒布暫准判令後,我們向她解釋判令的內容和限制,並記下等候期。

    等候期一過,我們準備並遞交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的文件。

    文件送出後,我們跟進法庭的處理進度,並在取得證明書後第一時間通知她。

    暫准判令頒布 6 星期後,可交回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的通知書;單方呈請用表格 5,共同申請用表格 5A。

專責顧問

整個過程中,當事人可隨時以電話向專責顧問查詢,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均可。

每一封法庭信件,我們都會先解釋內容及需要跟進的事項。

我們是離婚事宜顧問,協助您整理資料、準備文件及了解程序。如個案需要法律意見或出庭代表,我們會如實告知並協助您另作安排。

三個階段銜接妥當,本個案的結果如下。

個案結果

她最終取得絕對判令證明書,婚姻正式解除;所需時間較一般個案略長。

由於配偶失去聯絡,本個案需要額外時間整理尋人紀錄及申請替代送達;法庭批准送達方式後,其後流程與一般單方呈請相同。

專責顧問按法庭的輪候時間,預先告知每一步大約何時完成,讓她心裡有數。

對她而言,最大的分別是不用等待配偶回覆,也不用配偶親自簽收文件,才能繼續下一步。

只要按部就班準備誓章及尋人紀錄,個案仍可如期向前推進。

她後來說,最初以為配偶找不到,離婚申請就沒有下文,幸好專責顧問解釋了應對的方法,讓她知道原來仍有出路。

如果情況不同,程序會怎樣改變?

本個案的程序,是因為配偶失去聯絡而需要替代送達;如果情況不同,程序也會隨之改變。

有未滿 18 歲子女:有未滿 18 歲子女,須一併提出管養及探視安排。

個案其後有抗辯:如個案其後有抗辯,會列入抗辯案件表處理,費用為 HK$1,045。

配偶始終沒有回應:即使對方不同意、不簽署或不回應,仍可單方面呈請;法庭可按已證明的事實,在對方缺席下繼續程序。

情況相近,可以先做的三件事

  1. 盡量保留曾經嘗試聯絡配偶的紀錄,例如最後地址、電話及向親友查詢的結果。
  2. 備妥結婚證書及自己的身份資料。
  3. 記住暫准判令後有一段等候期,屆滿即可申請絕對判令。

常見問題

配偶回內地後失去聯絡,還可以申請離婚嗎?

配偶回內地後失去聯絡,也可以繼續申請離婚:先盡力尋找並保留紀錄,再向法庭申請替代送達或免除送達。

以分居兩年作為理由申請離婚,需要對方同意嗎?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只要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兩年,即可作為理由提出呈請,不需要對方同意。

怎樣證明已盡力尋找配偶?

配偶失蹤的個案,須準備替代送達的申請及說明已盡力尋找的誓章。

配偶地址不明,文件怎樣送達?

配偶地址不明的,可向法庭申請以報章廣告替代送達。

配偶一直沒有回應,法庭仍會處理個案嗎?

配偶在 8 天內未交回表格 4,法庭仍可繼續處理個案。

單方呈請要準備哪些文件?費用多少?

遞交離婚呈請須填妥表格 2。

遞交呈請書須連同結婚證書正本或核證副本,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並繳付存檔費 HK$630。

案件會排期聆訊嗎?需要出席嗎?

對方沒有提交答辯書的個案,會列入特別程序案件表,雙方毋須出席,法庭以書面處理。

沒有抗辯的個案,由排期到聆訊輪候約 50 日;有抗辯的個案為 110 日。

暫准判令之後還要辦甚麼手續?

暫准判令頒布 6 星期後,可交回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的通知書;單方呈請用表格 5,共同申請用表格 5A。

你們會提供法律意見或代表出庭嗎?

我們是離婚事宜顧問,協助您整理資料、準備文件及了解程序。

如個案需要法律意見或出庭代表,我們會如實告知並協助您另作安排。

示意個案:本頁按我們處理過的同類個案改編,人物及細節均已更改,並非可識別的客戶紀錄。

每個個案情況不同,所需時間及結果會有差異;本頁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亦不構成對您個案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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