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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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 配偶回内地后失去联络,电话和地址均已失效。
- 做法
- 以单方呈请提出,并向法庭申请以报章广告替代送达。
- 结果
- 所需时间较一般个案略长,最终取得绝对判令证明书。
个案顺利完成的三个关键因素
- 在提出呈请前,她与配偶已分开居住超过两年。
- 保留曾经寻找配偶的记录,以誓章向法庭说明已尽力寻找。
- 暂准判令颁布后,按时完成申请绝对判令的手续。
案情背景
本个案的当事人是一名已婚女士。她与配偶分开生活一段时间后,配偶回内地,其后电话及地址均已失效,两人再无联络。
她希望结束这段婚姻,但配偶下落不明,无法像一般个案那样直接联络对方商讨,也不知道应该从何入手。
她的顾虑主要在程序本身:
- 配偶失去联络,不知道还能否申请离婚
- 不清楚要保留哪些寻人记录
- 担心文件送达不到配偶,令申请一直卡住
更让她不安的是,配偶已经一段时间没有回复,她不知道一宗找不到答辩人(即对方)的个案,是否还可以继续处理下去。
她曾经自己上网查询,但不同网站的说法并不一致,也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适用。
首次咨询时,她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告诉专责顾问:分开的经过、最后一次联络的时间、曾经尝试过的方法。
她想知道,配偶找不到,离婚申请是否还有出路,以及要准备什么。
配偶失去联络,并不代表申请就此停住;首先要决定的,是用什么方式提出,以及怎样处理送达。
为何选择单方呈请及替代送达?
本个案选择单方呈请,因为配偶已失去联络,无法一同提出共同申请。
配偶地址不明的,可向法庭申请以报章广告替代送达。
单方呈请与共同申请的主要分别
| 单方呈请 | 共同申请 | |
|---|---|---|
| 提出方式 | 由其中一方提出 | 双方一同提出 |
| 送达对方 | 须把呈请书送达配偶 | 无须 |
| 有未满 18 岁子女 | 同样须一并提出管养及探视安排 | 须一并提出管养及探视安排 |
| 申请绝对判令 | 表格 5 | 表格 5A |
两种方式的完整比较,可参阅〈双方同意离婚与单方面申请的区别〉;五个阶段的说明及所需文件,见〈离婚手续〉。
配偶回内地后失去联络,也可以继续申请离婚:先尽力寻找并保留记录,再向法庭申请替代送达或免除送达。
如对方在内地仍有联络方式,可参阅《对方在内地的离婚个案》。
以分居两年为理由,不需要对方同意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只要与配偶已连续分开居住最少两年,即可作为理由提出呈请,不需要对方同意。
怎样申请以报章广告替代送达?
呈请人不得亲自将呈请书送达答辩人,须通过第三方或以邮寄方式送达。
配偶失踪的个案,须准备替代送达的申请及说明已尽力寻找的誓章。
需要准备哪些文件和费用?
递交离婚呈请须填妥表格 2。
- 递交呈请书须连同结婚证书正本或核证副本,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并缴付存档费 HK$630。
确定以单方呈请及替代送达办理后,剩下的工作是掌握每个阶段的时间,并准备好相关文件。
我们提供的协助
由首次咨询至取得绝对判令证明书,同一位专责顾问负责跟进,协助分为三个阶段。
-
准备阶段
首次咨询起
首次咨询时,专责顾问先了解配偶失去联络的经过,并核对是否符合以分居为理由提出申请。
我们协助她整理曾经联络配偶的记录,包括最后地址、电话及向亲友查询的结果,并准备替代送达所需的誓章。
资料整理妥当后,我们与她一同核对每一项细节,确保交上法庭的说法前后一致。
保留最后地址、电话及向亲友查询的记录,有助日后的誓章说明。
-
递交及送达
排期到聆讯约 50 天
文件齐备后,我们协助她填妥呈请书,并陪同她亲自送交登记处,缴付存档费。
由于配偶下落不明,我们同时准备替代送达的申请,并协助她向法庭申请以报章广告方式送达。
对方没有提交答辩书的个案,会列入特别程序案件表,双方无须出席,法庭以书面处理。
-
判令阶段
暂准后 6 个星期
法庭颁布暂准判令后,我们向她解释判令的内容和限制,并记下等候期。
等候期一过,我们准备并递交申请将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的文件。
文件送出后,我们跟进法庭的处理进度,并在取得证明书后第一时间通知她。
暂准判令颁布 6 个星期后,可递交申请将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的通知书;单方呈请用表格 5,共同申请用表格 5A。
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可随时以电话向专责顾问咨询,粤语、普通话或英语均可。
每一封法庭来信,我们都会先解释内容及需要跟进的事项。
我们是离婚事宜顾问,协助您整理资料、准备文件及了解程序。如个案需要法律意见或出庭代表,我们会如实告知并协助您另作安排。
三个阶段衔接妥当,本个案的结果如下。
个案结果
她最终取得绝对判令证明书,婚姻正式解除;所需时间较一般个案略长。
由于配偶失去联络,本个案需要额外时间整理寻人记录及申请替代送达;法庭批准送达方式后,其后流程与一般单方呈请相同。
专责顾问按法庭的轮候时间,预先告知每一步大约何时完成,让她心里有数。
对她而言,最大的分别是不用等待配偶回复,也不用配偶亲自签收文件,才能继续下一步。
只要按部就班准备誓章及寻人记录,个案仍可如期向前推进。
她后来说,最初以为配偶找不到,离婚申请就没有下文,幸好专责顾问解释了应对的方法,让她知道原来仍有出路。
如果情况不同,程序会怎样改变?
本个案的程序,是因为配偶失去联络而需要替代送达;如果情况不同,程序也会随之改变。
有未满 18 岁子女:有未满 18 岁子女,须一并提出管养及探视安排。
个案其后有抗辩:如个案其后有抗辩,会列入抗辩案件表处理,费用为 HK$1,045。
配偶始终没有回应:即使对方不同意、不签署或不回应,仍可单方呈请;法庭可按已证明的事实,在对方缺席下继续程序。
情况相近,可以先做的三件事
- 尽量保留曾经尝试联络配偶的记录,例如最后地址、电话及向亲友查询的结果。
- 备妥结婚证书及自己的身份资料。
- 记住暂准判令后有一段等候期,届满即可申请绝对判令。
常见问题
配偶回内地后失去联络,还可以申请离婚吗?
配偶回内地后失去联络,也可以继续申请离婚:先尽力寻找并保留记录,再向法庭申请替代送达或免除送达。
以分居两年作为理由申请离婚,需要对方同意吗?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只要与配偶已连续分开居住最少两年,即可作为理由提出呈请,不需要对方同意。
怎样证明已尽力寻找配偶?
配偶失踪的个案,须准备替代送达的申请及说明已尽力寻找的誓章。
配偶地址不明,文件怎样送达?
配偶地址不明的,可向法庭申请以报章广告替代送达。
配偶一直没有回应,法庭仍会处理个案吗?
配偶在 8 天内未交回表格 4,法庭仍可继续处理个案。
单方呈请要准备哪些文件?费用多少?
递交离婚呈请须填妥表格 2。
递交呈请书须连同结婚证书正本或核证副本,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并缴付存档费 HK$630。
案件会排期聆讯吗?需要出席吗?
对方没有提交答辩书的个案,会列入特别程序案件表,双方无须出席,法庭以书面处理。
没有抗辩的个案,由排期到聆讯轮候约 50 日;有抗辩的个案为 110 日。
暂准判令之后还要办什么手续?
暂准判令颁布 6 个星期后,可递交申请将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的通知书;单方呈请用表格 5,共同申请用表格 5A。
你们会提供法律意见或代表出庭吗?
我们是离婚事宜顾问,协助您整理资料、准备文件及了解程序。
如个案需要法律意见或出庭代表,我们会如实告知并协助您另作安排。
示意个案:本页按我们处理过的同类个案改编,人物及细节均已更改,并非可识别的客户记录。
每个个案情况不同,所需时间及结果会有差异;本页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您个案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