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個案分居兩年分居證明

對方不同意離婚個案:分居兩年後,以分居為理由提出申請

當事人搬出後,與對方分開居住;對方一直不同意離婚。他搬出後盡快發出分居證明書,記錄搬出的日子,並保留新住址的租約。分居滿兩年後,對方仍不同意,他以分居兩年為理由提出單方申請,證明書和租約就是分居的證據。

線條插圖:男當事人站在新租單位的露台上,手上拿着一串新門匙,望向窗外
結果一覽
申請方式
單方呈請(分居兩年)
子女安排
不適用
所需時間
視乎法庭排期及判令需時
收費
按個案報價
  1. 提交離婚呈請書
  2. 送達配偶
  3. 排期聆訊 約 50 日
  4. 暫准判令 6 星期
  5. 絕對判令

發布:2026-09-30 · 最後更新:2026-09-30

個案重點

30 秒看完這個個案

案情
當事人搬出後,與對方分開居住;對方一直不同意離婚。
做法
他搬出後盡快發出分居證明書,記錄搬出的日子,並保留新住址的租約。
結果
分居滿兩年後,他以分居為理由提出單方申請;分居證明書和租約,就是分居的證據。

情況順利處理的三個要點

  1. 搬出後盡快發出分居證明書,記錄分居的日子。
  2. 保留新住址的租約,作為日後的證據。
  3. 分居滿兩年,即使對方不同意,也可以單方面申請。

案情背景

當事人搬出後,與對方分開居住。

對方一直不同意離婚。

他搬出後,盡快向對方發出分居證明書,記錄分居的事實和日期,自己保存副本。

他也保留新住址的租約,作為分居的紀錄。

  • 不確定沒有簽署分居協議,會否影響日後申請
  • 擔心日後對方不承認搬出的日子
  • 不知道要保留甚麼證據

他曾經自行上網查詢,但不同網站的說法並不一致,也不確定應該先保留證據還是直接向法庭查詢。

他希望在對方繼續不同意的情況下,仍然可以走出下一步。

在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首先要做的,是把分居的日子和證據記錄清楚。

為何選擇先留分居證明,並以分居為理由申請?

本個案選擇先留分居證明,因為對方一直不同意離婚;及早留下紀錄,日後即使對方仍不同意,也可以以分居為理由單方面申請。

線條插圖:男當事人在舊居門口,手提紙箱,準備搬離
搬出的日子,決定日後可以怎樣以分居為理由申請。

分居的日子為何重要?

分居的日子要在離婚申請中寫明;對方不同意這個日子,要由申請的一方舉證。

對方同意,分居滿一年可以離婚;對方不同意,分居滿兩年也可以。

對方未肯簽,可以怎樣證明分居?

對方願意簽對方未肯簽
怎樣做 簽分居協議書發出分居證明書
需要準備 身份證明文件、結婚證書新址租約及帳單
要留意 雙方簽名,較少爭議對方爭議日期,須舉證
離婚理由 日後對方同意:分居一年對方不同意:分居兩年

已有租約及分居證明書等紀錄,對方爭議分居日期時,也有實質證據支持。

分居兩年後,怎樣提出申請?

分居滿兩年,保留分居證明。

單方面遞交離婚申請,毋須對方同意。

對方爭議分居日期時,由申請的一方舉證;證明越早準備越好。

本個案涉及的分居協議及分居證明,詳情可參閱〈分居協議書〉。

類似情況也可能與〈對方失去聯絡:以單方呈請及替代送達辦理〉有關,也值得一併參考。

確定了分居的日子和證據後,餘下的是掌握每個階段的實際做法。

我們提供的協助

由首次諮詢至取得絕對判令,同一位專責顧問負責跟進,協助分為三個階段。

  1. 留紀錄階段

    搬出後
    線條插圖:在信箱前投寄分居證明書

    首次諮詢時,專責顧問先了解當事人搬出的日子及對方的取態。

    我們協助當事人先發出分居證明書,記錄搬出的事實和日期,並整理新住址的租約。

    搬出後盡快留下紀錄,是關鍵的第一步。

  2. 準備及遞交申請階段

    分居滿兩年後
    線條插圖:男當事人坐在新居窗邊打電話,膝上放着一個合上的文件夾

    我們協助草擬單方呈請書,並整理已保留的租約和分居證明書。

    文件備妥後,我們協助遞交,並安排將呈請書送達對方。

    已保留的紀錄,是這一步的重要依據。

  3. 排期及判令階段

    遞交後
    線條插圖:在電梯大堂等候

    沒有抗辯的個案,由排期到聆訊約 50 日。

    法庭頒布暫准判令後,我們協助跟進至絕對判令。

    暫准判令頒布 6 星期後,可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單方呈請用表格 5。

專責顧問

整個過程中,當事人可隨時以電話向專責顧問查詢,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均可。

每一封法庭信件,我們都會先解釋內容及需要跟進的事項。

我們是離婚事宜顧問,協助您整理資料、準備文件及了解程序。如個案需要法律意見或出庭代表,我們會如實告知並協助您另作安排。

三個階段銜接妥當,本個案的結果如下。

個案結果

分居滿兩年後,他以分居為理由提出單方申請;分居證明書和租約,就是分居的證據。

由於分居的日子和證據已在搬出後保留,這次的申請,是按已有的紀錄去跟進,而不用另外重新蒐集證據。

對當事人而言,最大的分別是:即使對方日後爭議分居的日子,他也有租約和分居證明書可以引用。

整個過程中,專責顧問按已保留的紀錄整理文件,並提醒當事人留意法庭的通知。

如果沒有及早留下紀錄,要證明分居的日子,往往要花更長時間。

他現在已提出申請,個案按已保留的證據繼續處理,這也是他最初最在意的一點。

如果情況不同,程序會怎樣改變?

本個案的做法,是因為對方一直不同意離婚;如果情況不同,做法也會隨之改變。

對方同意,分居一年也可申請:對方同意離婚的話,分居的年期要求較短,雙方亦可參考〈雙方同意離婚(共同申請)的個案〉。

分居期間,同住一屋:即使同住一屋,分房睡、各自用膳、經濟分開,對方亦知道您要分居,法庭可接納為分居。

已簽分居協議,其後申請:如已簽署分居協議書,協議中寫明的分居日子,日後可以作為分居的紀錄。

情況相近,可以先做的三件事

  1. 搬出後盡快發出分居證明書,記錄分居的日子。
  2. 保留新住址的租約,作為日後的證據。
  3. 分居滿兩年,即使對方不同意,也可以單方面申請。

常見問題

怎樣證明已經分居?

他搬出後,盡快向對方發出分居證明書,記錄分居的事實和日期,自己保存副本。

沒有簽分居協議,也可以證明分居嗎?

分居的日子要在離婚申請中寫明;對方不同意這個日子,要由申請的一方舉證。

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對方同意,分居滿一年可以離婚;對方不同意,分居滿兩年也可以。

分居兩年,一定要對方同意才能申請嗎?

單方面遞交離婚申請,毋須對方同意。

對方爭議分居的日子,怎麼辦?

對方爭議分居日期時,由申請的一方舉證;證明越早準備越好。

離婚一定要有分居證明嗎?

不一定。

除非對方不同意分居的日期,否則毋須向法庭提交分居證明。

你們是否提供法律意見或代表出庭?

我們是離婚事宜顧問,協助您整理資料、準備文件及了解程序。

如個案需要法律意見或出庭代表,我們會如實告知並協助您另作安排。

示意個案:本頁按我們處理過的同類個案改編,人物及細節均已更改,並非可識別的客戶紀錄。

每個個案情況不同,所需時間及結果會有差異;本頁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亦不構成對您個案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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