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紙」是俗稱,正式名稱為「離婚證書」(Certificate of Divorce),與絕對離婚令配合使用。
- 再婚、物業轉名、子女戶籍、移民簽證、銀行保險更新都會用到離婚證書。
- 可親身、郵遞或網上向家事法庭登記處申請,費用約 HK$140–HK$310。
- 補領處理時間一般約7個工作天,繁忙期或更長。
辦完離婚手續,並非法庭一紙判令就完事;真正影響日後生活的,反而是「離婚證書」(俗稱「離婚紙」)。
無論再婚、轉名、申請移民、處理保險強積金,甚至為子女轉學校,幾乎所有涉及婚姻狀況的程序都要呈交這張證書。
離婚證書是什麼?離婚紙與絕對離婚令的關係
「離婚證書」與「絕對離婚令」並非同一文件:前者由家事法庭登記處簽發,證明已經離婚;後者是法庭頒布、宣告婚姻正式終結的判令。
「離婚紙」是市民日常口語俗稱,並非正式法律用語;在香港,通常指:
- 絕對離婚令(Decree Absolute):法庭頒布的最終判令,亦即婚姻正式結束的一刻
- 離婚證書(Certificate of Divorce):登記處簽發、供日常使用的證明文件
換言之,絕對離婚令是「判決」,離婚證書是根據判決而簽發的「證明」:一張是「判決書」,一張是「身份證明」。
| 性質 | 頒發/簽發機構 | 法律效力 | 何時可取得 | |
|---|---|---|---|---|
| 暫准離婚令 | 法庭判令 | 家事法庭 | 婚姻尚未解除 | 聆訊後約 4–6 星期 |
| 絕對離婚令 | 法庭最終判令 | 家事法庭 | 婚姻正式解除 | 暫准令後最少 6 星期可申請 |
| 離婚證書(離婚紙) | 證明文件 | 家事法庭登記處 | 用於對外證明 | 絕對離婚令後可隨時申請 |
離婚證書的法律定義與作用
根據香港法例第179章《婚姻訴訟條例》,離婚程序由家事法庭審理;法庭頒布絕對離婚令後,當事人可申請一份正式的「離婚證書」(Certificate of Divorce)。
離婚證書由司法機構家事法庭登記處簽發,是香港政府唯一認可、用來證明婚姻已合法解除的文件。
證書上會列明以下資料等:
- 雙方姓名
- 原婚姻登記資料
- 離婚案件編號
- 絕對離婚令頒布日期
政府部門、銀行、保險公司、學校或海外機構要求出示「離婚證明」時,應出示的就是這份文件。

為什麼需要離婚證書?5大實際用途
香港不少日常程序都要求呈交離婚證書作證明,沒有證書很可能在關鍵時刻卡住;港人最常遇到的5個情境如下:
- 再婚/註冊新婚姻:根據入境事務處婚姻登記處規定,凡曾婚人士擬再婚,必須提交離婚證書正本或核證副本作為「上一段婚姻已合法解除」的證明
- 物業轉名、按揭、業權處理:若離婚協議涉及自住物業由一方轉讓予另一方,或要解除聯名業權,律師樓會要求提供離婚證書連同絕對離婚令副本
- 子女撫養權、戶籍及學校證明:子女轉學、申請新的出生證明書副本或更新監護人資料時,學校或入境處可能要求單親家長出示離婚證書,以證明撫養權的變動
- 海外移民、簽證申請(BNO、加拿大、澳洲等):英國 BNO Visa、加拿大及澳洲的技術移民簽證,都會要求申請人提交婚姻狀況證明
- 銀行戶口、保險、強積金更新個人資料:更改銀行戶口受益人、保單受益人、強積金成員資料時,金融機構會要求離婚證書作為文件依據,否則無法處理「除名」或「改名」程序
計劃離婚後再婚的話,第一份要準備的文件就是離婚證書,否則婚姻登記官不會接受擬結婚通知書。
物業轉讓時,離婚證書用來向土地註冊處及銀行證明轉讓的法律基礎;沒有證書的話,律師樓有可能拒絕代辦轉名手續。
注意
- 曾離婚的移民申請人需提供經宣誓或公證的離婚證書翻譯本,部分國家更要求加簽(Apostille)
離婚證書樣本:內容包含什麼資料
香港的離婚證書設計非常簡潔,只記錄客觀法律事實,不會記載離婚原因(例如通姦、不合理行為等),也不會寫明贍養費或子女安排。
離婚證書屬於 A4 大小的單頁文件,由家事法庭登記處印製,內容包括:
- 案件編號:例如 FCMC(家事法庭婚姻訴訟案件)編號
- 雙方當事人姓名:中英文全名
- 原婚姻登記資料:結婚日期及結婚地點
- 絕對離婚令頒布日期:即婚姻正式終結日
- 簽發日期及登記處印章:證明文件真確性
離婚原因、子女安排、財產分配等敏感資料,則記載在另外的判令或同意令(Consent Order)內。
中英文版本差異與適用情境
香港離婚證書同時設有中文及英文版本,亦可申請「中英對照」的核證副本;一般情況下:
- 本地用途(再婚、轉名、銀行):中文或英文版本均可
- 海外用途(移民、海外結婚):建議申請英文版,方便外國機構審閱
- 內地用途(中港婚姻、內地物業):建議申請中文版並辦理公證認證
由於離婚證書屬個人私隱文件,政府官網並未公開樣本圖。
如想了解格式,可參考結構類似的香港結婚證書申請及公證程序:兩者版面排版十分相似,都是 A4 大小、附登記處鋼印及簽署。
如何申請離婚證書?完整流程詳解
申請離婚證書可親身、郵遞或網上向家事法庭登記處辦理,費用約 HK$140–HK$310,視乎是否需要核證副本及空郵服務。
以下是 2026 年最新的申請資格、所需文件、3種申請方法及收費。可申請離婚證書的人士包括:
- 離婚案件其中一方當事人(呈請人或答辯人)
- 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的授權人
- 在指明情況下(如遺產處理)有合法權益的第三方
申請時須準備:
- 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正本(親身申請)或副本(郵遞申請)
- 申請表(可於司法機構網站下載或現場索取)
- 原離婚案件編號(如有)
- 補充資料聲明(非當事人申請時必須提供)
方法一:親身到家事法庭登記處申請
親身申請是最直接亦最快的方式,地址及辦公時間如下:
| 家事法庭登記處 | |
|---|---|
| 地址 | 香港灣仔港灣道 12 號 政府合署閣樓 2(港鐵灣仔站 A1 出口) |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 9:00am–1:00pm 及 2:00pm–5:00pm |
| 星期六 | 9:00am–12:00pm |
| 電話 | (852) 2840 1218 |
親身辦理一般需要 10–15 分鐘填表及繳費,但證書本身仍需約 7 個工作天簽發,之後再親身或郵遞領取。
方法二:網上/郵寄申請流程
司法機構網站近年已推出網上申請服務,流程如下:
-
登記帳戶
進入司法機構網上服務平台,登記「智方便」或「iAM Smart」帳戶
-
填表上載
填寫離婚證書申請表,上載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繳費
以信用卡或轉數快繳費
-
領取
等待 7 個工作天,可選擇親身領取或郵寄寄出
郵寄方式則須以掛號信寄出申請表、文件副本及劃線支票(抬頭:「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到家事法庭登記處。
申請費用、處理時間與領取方式
| 費用(港幣) | 處理時間 | |
|---|---|---|
| 翻查離婚紀錄 | $140 起 | 7 個工作天 |
| 離婚證書核證副本(每份) | $310 起 | 7 個工作天 |
| 郵遞海外申請 | 額外 $70 | 視乎郵遞地區 |
| 空郵寄發 | 另加空郵費 | 視乎目的地 |
小貼士
- 建議一次申請 2–3 份核證副本,因為再婚、轉名、移民可能同時要用
- 每份成本約 HK$310,省回再申請的時間成本

離婚證書補領:遺失、損毀或未領取怎麼辦?
補領離婚證書的程序與首次申請大致相同,需要前往家事法庭登記處,不需要重新打官司,亦不需要再申請絕對離婚令。
家事法庭登記處保存所有離婚紀錄,只要身份能夠核實,隨時都可以補領;補領處理時間一般約7個工作天,繁忙期或更長。
離婚證書遺失補領程序
-
填寫申請表
填寫補領申請表(與首次申請同一張表格)
-
出示證件
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
提供案件編號
提供原離婚案件編號(如忘記,可申請翻查紀錄,費用 HK$140 起)
-
繳費
繳付核證副本費用 HK$310 起
-
等待簽發
等待約 7 個工作天簽發
補領的離婚證書與首次申請的核證副本在法律效力上完全相同,可作為再婚、轉名、移民等用途。
補領費用與所需時間
- 翻查紀錄:HK$140 起(如忘記案件編號)
- 核證副本:每份 HK$310 起
- 處理時間:約 7 個工作天
- 加急服務:暫無官方加急通道,繁忙期可能需要 10–14 個工作天
海外居住人士如何補領
已移居海外的話,可透過以下方式補領:
- 書面授權親友代辦:需提供經公證的授權書、身份證明文件副本、申請表
- 郵遞直接申請:寄出申請表、文件副本、銀行匯票(港幣,抬頭「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網上申請:透過「iAM Smart」帳戶(須事先在港啟動)
注意
- 海外申請額外收費 HK$70 處理費,如要求空郵亦另計郵費
- 建議預留 4–6 星期完成全部程序
如何查冊?離婚紀錄、婚姻狀況查詢與第三方代查
「婚姻狀況查冊」經常與離婚證書混淆:離婚證書證明已離婚,查冊則查詢一個人目前的婚姻狀態(單身、已婚、離婚或喪偶)。
婚姻狀況查冊由入境事務處婚姻登記事務及生死登記總處負責,與簽發離婚證書的家事法庭是兩個不同部門。
注意
- 查冊結果會顯示一個人在香港的婚姻登記紀錄,但不會顯示在海外註冊的婚姻
如要證明自己現時單身(曾離婚),則需要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俗稱「寡佬證」,常用於海外結婚或移民。
查冊費用與處理時間
| 費用(港幣) | 處理時間 | |
|---|---|---|
| 翻查結婚紀錄 | $140 起 | 7 個工作天 |
| 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 $280 起 | 7 個工作天 |
|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 $225 | 7 個工作天 |
| 海外郵遞費 | 額外 $70 | 另加空郵費 |
第三方代查(律師/顧問機構)
身在海外或時間有限的話,可委託:
- 律師樓:費用約 HK$1,500–3,500,包括代辦、認證及國際郵寄
- 離婚顧問機構:費用約 HK$800–2,000,主力協助行政程序
- 代辦公證機構:適合需要加簽(Apostille)作海外用途的情況
注意
- 委託第三方時需簽署書面授權書,並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授權書要清楚寫明授權範圍,避免被代辦其他無關事項
辦理離婚證書的專業協助:自行辦理、律師代辦與顧問機構比較
申請離婚證書本身不算複雜。
但如情況涉及海外文件、跨境認證,或原本的離婚程序未完全處理好,尋求專業人士協助會省回大量時間和精神。
- 自行辦理:費用最低,只需付政府收費,但要親身往家事法庭、清楚程序
- 律師代辦:適合涉及訴訟、業權轉名、移民認證的個案,費用 HK$3,000–8,000
- 顧問機構協助:適合純行政程序、海外人士代辦,費用 HK$1,500–3,500
- 離婚調解員:主要處理離婚協議部分,並非證書代辦範疇
揀選離婚顧問/律師時的 3 個重點
- 是否有處理離婚證書/跨境認證經驗:不要只看婚姻法律經驗,要確認對方熟悉行政程序
- 收費是否透明:要求事前列明所有收費項目,避免「散件加收費」
- 是否提供階段性報告:好的顧問會定期更新進度,不會收了錢就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