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个案内地结婚单方呈请

内地结婚个案:对方留在内地,在香港以单方呈请办妥离婚

当事人一直在香港生活和工作,丈夫在内地结婚后一直留在当地;由于双方无法一同亲自到港递交共同申请书,她改以单方呈请在香港办理,安排送达后,个案按特别程序处理,双方无须亲自出庭。

线条插图:专责顾问与当事人查看结婚证和香港与内地的地图
结果一览
申请方式
单方呈请
子女安排
不适用
所需时间
取决于文件往返内地所需时间
收费
HK$2,500 起
  1. 递交呈请书
  2. 送达内地配偶
  3. 排期聆讯 约 50 天
  4. 暂准判令 6 个星期
  5. 绝对判令

发布:2026-09-29 · 最后更新:2026-09-29

个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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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当事人一直在香港生活和工作,配偶在内地结婚后一直留在当地。
做法
以单方呈请在香港提出,并安排送达身处内地的配偶。
结果
个案按特别程序处理,双方无须亲自出庭;所需时间较一般个案略长。

个案顺利完成的三个关键因素

  1. 当事人一直在香港生活和工作,符合香港法庭的受理条件。
  2. 配偶结婚后一直留在内地,未能亲自来港。
  3. 配偶愿意配合,在内地签署并寄回送达认收书。

案情背景

本个案的当事人是一名已婚女士,在内地与配偶登记结婚,其后一直在香港生活和工作。

配偶结婚后一直留在内地,未能亲自来港。

随着婚姻走到尽头,她希望在香港办理离婚,但不知道程序应该怎样走。

她的顾虑主要在程序本身:

  • 在内地结婚,不确定香港法庭是否受理
  • 对方留在内地,不知道可否一同提出共同申请
  • 担心文件无法送达对方,拖慢整个程序

她想知道,内地结婚、对方在内地,离婚申请可以怎样走,需要对方配合到什么程度。

在符合香港法庭受理条件的前提下,首先要决定的,是用什么方式提出,以及怎样安排送达。

为何选择在香港以单方呈请办理?

本个案选择在香港以单方呈请办理,因为配偶留在内地,未能亲自来港,无法一同提出共同申请。

她以单方呈请提出,并安排送达身处内地的配偶。

线条插图:核对内地结婚证
在内地结婚,仍可以在香港申请离婚。

在内地登记结婚、对方身处内地,只要符合香港法庭的受理条件,仍可以在香港申请离婚。

香港法庭受理的三项条件

香港法庭受理的条件包括:以香港为居籍、连续一段时间通常居住在香港,或与香港有密切联系。

连续三年通常居住在香港:提出申请前的整整三年,一直以香港为惯常居住的地方。

内地结婚,共同申请为何不可行?

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登记处。

假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

单方呈请共同申请
双方是否需同时在香港 只需申请人在香港亲自递交须双方亲自将申请书送交香港登记处
送达对方 须安排送达身处内地的配偶无须送达
是否需出席聆讯 无争议个案无须亲自出庭同样无须出席
申请绝对判令 表格 5表格 5A

两种方式的完整比较,可参阅〈双方同意离婚与单方面申请的分别〉;受理条件及收费详情,见〈中港离婚〉。

递交离婚呈请须填妥表格 2。

  • 递交呈请书须连同结婚证书正本或核证副本,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并缴付存档费 HK$630。

对方在内地,怎样送达及是否需要出席?

单方呈请须安排送达身处内地的一方。

对方在内地但愿意配合的,可签署送达认收书,或与您一同提出共同申请。

表格 4 是文件送达认收书,只需填写案件编号和双方姓名。

无争议的个案按特别程序处理,一般无须亲自出庭。如对方连地址也失去联络,可参阅〈对方已失去联络的离婚个案〉。

确定以单方呈请办理、送达的做法也已列明后,余下的工作是掌握每个阶段的时间。

我们提供的协助

由首次咨询至取得绝对判令证明书,同一位专责顾问负责跟进,协助分为三个阶段。

  1. 准备阶段

    首次咨询起
    线条插图:核对香港法庭的受理条件

    首次咨询时,专责顾问先核对她是否符合香港法庭的受理条件,并说明内地结婚证在香港申请时的处理方式。

    我们协助核实内地结婚证,草拟呈请书,并整理双方的身份及婚姻资料,减少日后补交文件的来回。

    法庭费用、公证及委托送达等实费另行支付,会在委托前一并列明。

  2. 送达及排期

    排期到聆讯约 50 天
    线条插图:准备寄往内地的送达文件

    由于配偶留在内地,我们协助安排送达,并准备所需的文件。

    配偶愿意配合的,我们协助对方在内地签署送达认收书,以邮寄方式交回法庭。

    共同申请的案件同样列入特别程序案件表。诉讼双方无须出席有关聆讯,法庭会颁布暂准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3. 判令阶段

    暂准后 6 个星期
    线条插图:绝对判令证明书

    法庭颁布暂准判令后,我们向她解释判令的内容和限制。

    等候期一过,我们准备并递交申请将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的文件。

    暂准判令颁布 6 个星期后,可申请绝对判令;如要在内地使用,须再申请认可。

专责顾问

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可随时以电话向专责顾问咨询,粤语、普通话或英语均可。

每一封法庭来信,我们都会先解释内容及需要跟进的事项。

我们是离婚事宜顾问,协助您整理资料、准备文件及了解程序。如个案需要法律意见或出庭代表,我们会如实告知并协助您另作安排。

三个阶段衔接妥当,本个案的结果如下。

个案结果

她最终在香港取得绝对判令证明书,婚姻正式解除;所需时间较一般个案略长。

由于配偶留在内地,本个案需要额外安排送达及等待文件往来;配偶愿意配合签收后,其后流程与一般单方呈请相同。

配偶愿意配合,在内地签署并寄回送达认收书。

她后来说,最担心的其实不是文件本身,而是不知道配偶是否会迟迟不回复;幸好对方愿意配合,省去了不少时间。

整个过程中,专责顾问按进度,逐步告诉她下一步大约要等多久,让她心里有数,不用每天猜测配偶何时签收。

她说,最初最担心的是内地与香港两边的程序会不会互相矛盾,后来发现只要按部就班准备文件,两地的手续其实可以顺利衔接。

如果情况不同,程序会怎样改变?

本个案的程序,是因为配偶留在内地而需要安排送达;如果情况不同,程序也会随之改变。

她也提醒其他有类似情况的朋友,及早整理内地一方的联络方法,并尽早向专责顾问咨询,可以省去不少来回等待的时间。

配偶不愿意配合:这种情况下,安排须经其他合规方式进行,所需时间也会较长。

日后要在内地使用判令:自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香港与内地互相承认婚姻家庭案件的判决。

内地有房产或其他资产:这类安排需要另行处理,收费按个案复杂程度评估。

情况相近,可以先做的三件事

  1. 备妥内地结婚证及自己的身份资料。
  2. 整理配偶在内地的联络方法及地址。
  3. 先向专责顾问了解,自己是否符合香港法庭的受理条件。

常见问题

在内地结婚,可以在香港申请离婚吗?

在内地登记结婚、对方身处内地,只要符合香港法庭的受理条件,仍可以在香港申请离婚。

结婚不足一年,可以离婚吗?

另须结婚满一年,才可提出离婚申请;如有特殊困苦的情况,可向法庭申请提前提出。

对方在内地,可以共同申请吗?

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登记处。

对方在内地,文件怎样送达?

对方在内地但愿意配合的,可签署送达认收书,或与您一同提出共同申请。

表格 4 是文件送达认收书,只需填写案件编号和双方姓名。

对方在内地,需要回港出席聆讯吗?

无争议的个案按特别程序处理,一般无须亲自出庭。

递交呈请书要准备什么文件和费用?

递交离婚呈请须填妥表格 2。

递交呈请书须连同结婚证书正本或核证副本,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并缴付存档费 HK$630。

暂准判令之后还要办什么手续?

如属离婚呈请,应填写表格 5;属共同申请,则应填写表格 5A。

没有抗辩的个案,由排期到聆讯轮候约 50 天。

香港的离婚判令,内地承认吗?

自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香港与内地互相承认婚姻家庭案件的判决。

取得香港的离婚判令。

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认可后,便可在内地办理再婚、更新婚姻状况等手续。

示意个案:本页按我们处理过的同类个案改编,人物及细节均已更改,并非可识别的客户记录。

每个个案情况不同,所需时间及结果会有差异;本页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您个案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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