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須在嬰兒出生後的42天內辦理出生登記,在42天後但不超過一年內辦理需支付法定費用$140。
- 本地申請補發出生證明每份費用為港幣140元,海外申請每份港幣275元,另加一般空郵費。
- 父母可以在孩子滿11歲之前向任何一個出生登記機構提交加名或更改名字的申請。
- 中文姓名最多允許6個字,英文姓名最多允許40個字元(包括空格)。
初生嬰兒的出生登記核證副本(通常稱為出生證明或出世紙)具有多種用途。
父母應盡快為孩子完成出生登記,這不僅是法律責任,還能節省金錢和時間。
嬰兒出生後應在多久內完成出生登記?
根據香港的《生死登記條例》,父母有義務在嬰兒出生後的42天內為其辦理出生登記。如未按照規定辦理,將面臨罰款或監禁等法律處罰。
| 法定費用 | |
|---|---|
| 42天後但不超過一年內辦理 | $140 |
| 一年後才辦理 | 需經生死登記官批准並支付$680 |
為避免損害子女的權益,應按法例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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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辨理補發、補辦及出生證明書(出世紙)手續程序費用
在預約出生登記之前,父母應先向嬰兒出生的醫院查詢,確保相關的新生嬰兒呈報表已送交出生登記處。
確認後,可以通過電話(2598 0888)或網上預約系統進行預約,兩者均提供24小時服務。網上系統中,需要依次完成以下步驟:
- 填寫出生信息
- 選擇預約日期
- 選擇預約時間
- 提交預約
補發出生證明的流程和費用
如需申請或補發出生登記記錄的核證副本(通常稱為出生證明/出世紙),申請人可以申請查找出生登記記錄以及/或申請核證副本。
領取出生登記記錄的核證副本時,申請人需出示原始出生登記記錄的核證副本或其影印本,或之前查找出生登記記錄的結果。
| 處理時間及費用 | |
|---|---|
| 親自提交申請 | 處理時間大約為10分鐘 |
| 不需要查找紀錄 | 處理時間大約為7個工作日 |
| 在線申請 | 處理時間為10至20分鐘,申請人將獲通知前往指定登記機構領取的時間 |
| 本地申請 | 每份補發的費用為港幣140元 |
| 海外申請 | 每份港幣275元,另加一般空郵費 |
補辦出生登記的流程和費用
對於在香港出生並且未在1年內完成出生登記的人,可以向金鐘生死登記總處申請補辦。
如果年齡超過16歲,申請人應親自申請;如年齡在16歲以下,應由父母/合法監護人代為申請。
| 費用 | |
|---|---|
| 申請時 | 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
| 申請批准後 | 需要支付港幣680元 |
補辦過程中,申請人的父母需要宣誓,聲明申請人確實在香港出生。宣誓書應包括:
- 申請人的信息
- 父母在港居住年限
- 結婚日期
- 其他兄弟姐妹的出生日期和地點等
出生登記機構在收到申請後,將按照先後順序安排見證人、處理法定宣誓手續和審查證明文件等事宜。
此外,無論是首次登記、更改名字還是補辦,父母都可以申請多份出世紙副本,每份收費為港幣140元。
以下是可以進行出生證明申請程序的地點:
| 地址 | |
|---|---|
| 港島區 | 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
| 九龍區 | 尖沙咀金巴利街28號地下低層 |
| 沙田區 | 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3樓 |
| 屯門區 | 屯門兆麟街19號屯門兆麟政府綜合大樓地下 |
香港申請出生證明書(出世紙)所需的文件
對於已婚夫婦所生子女,只需攜帶父母的身份證和結婚證書正本即可。整個過程大約需要30分鐘。
完成後,工作人員會詢問是否需要「副本」(通常稱為「出世紙」),如有需要,需再等待約10分鐘。
在預約日期前一天,父母可以提前提交出生登記所需的資料,以節省時間。所需的資料包括:
- 嬰兒名字
- 嬰兒國籍
- 父母全名
- 父母香港身份證號碼/旅行證件號碼
- 父母國籍
- 父母的結婚日期和地點,以及結婚證書號碼
- 父母的電話號碼和地址(建議用英文提供地址)
辦理出生證明時的注意事項
- 仔細確認嬰兒的中英文名字寫法
- 副本費用為$140,僅接受現金、轉數快和EPS付款
- 考慮所需副本數量並準備足夠的款項
- 核對父母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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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及使用「智方便」辨理出生證明書(出世紙)手續程序費用
《2023年修訂生死登記法規》自2023年3月31日起生效,實施出生和死亡登記的電子服務。
如果新生兒的父親或母親之一是香港永久居民,他們可以在新生兒出生後42天內為其婚生子女在線提交出生登記申請。
如果希望同時獲得出生登記記錄的核證副本(即出生證明書),可以在線一併提交申請,選擇通過郵遞接收相關出生證明書並在線支付費用。
違反登記出生的刑事責任
- 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記條例》第7條,父母必須在嬰兒出生後42天內向出生登記處辦理登記。
- 如果有人故意不遵守法規辦理嬰兒出生登記,將被視為違法行為,一旦定罪,最高可罰款港幣2,000元或監禁六個月。
- 父母應按照法律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以免因超期辦理而損害子女可獲得的醫療、教育和福利等相關權益。
在線辦理出生證明|有資格申請的人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可以在線申請辦理出生證明:
- 申請人是嬰兒的父親或母親
- 嬰兒父母中的一方是香港永久居民
- 嬰兒是婚生子女
- 在嬰兒出生後42天內辦理出生登記
- 已成功註冊成為「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的用戶
在線辦理出生證明|所需證明文件
在線辦理出生證明時,需要準備以下證明文件:
- 填寫出生登記所需資料
- 上傳嬰兒父親和母親的香港身份證/旅行證件副本
- 上傳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副本(僅適用於在香港以外地方結婚)。如果結婚證書不是用中文或英文書寫,則必須上傳經過核證的譯本。
通常,以上文件可作為核實嬰兒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根據個案情況,申請人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文件。
登記出生證明的步驟
-
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通過政府一站通網站連結提交出生登記所需資料和證明文件。完成在線登記申請後,將收到一封確認電子郵件,其中包含申請號碼和申請的相關詳情。
-
審核
申請人可以在網站上查看申請狀況。出生登記處在收到申請後,一般在10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核,過程中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額外證明文件。
-
接收證明書
審核完畢後,申請人將收到核證出生登記記錄的電子副本。如選擇通過郵遞接收出生證明書,需在線支付費用,一般在7個工作天內寄出。
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記條例》第23條,出生證明書的費用如下:
| 費用 | |
|---|---|
| 核證出生登記記錄副本(即出生證明書) | 港幣140元 |
| 改正登記記錄副本(如有需要) | 港幣220元(每份) |
申請人可以在網站上使用以下方式支付費用:
- 信用卡(Visa、MasterCard或American Express)
- 網上支付平台(如PayPal)
- 銀行轉賬
- 其他在線支付方式(如支付寶、微信支付等)
注意
- 線上支付可能需要支付手續費,具體手續費請查閱支付平台的收費標準。
申請人可以使用申請號碼在政府一站通網站上查詢申請的進度。如有需要,也可以通過電郵或電話與出生登記處聯繫,查詢申請狀況。
使用「智方便」應用程式獲得出生證明
通過啟動「智方便」應用程式,申請人可以選擇以下方式進行出生證明登記:
- 使用手機打開「智方便」應用程式。
- 點擊「智方便」掃描按鈕,掃描二維碼。
確認資料並簽署出生登記表格後,申請人可以立即選擇申請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出生證明書)。
並可選擇親自前往出生登記處領取或通過郵寄方式接收。
如選擇郵寄方式,可使用以下付款方法:
- 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銀聯)
- 繳費靈或轉數快
- 如果選擇親自領取,則在指定的出生登記處領取文件時支付費用。
在線提交所有必要資料和文件後,申請人通常會在3個工作日內收到登記處的電子郵件和短信通知。
通知說明出生登記已完成,並且相關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如適用)已經準備好供領取或郵寄。
上述3個工作日不包括確認出生登記表格「表格1」的時間;工作日指的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包括公眾假期。
| 收費 | |
|---|---|
| 在嬰兒出生後的42天內辦理出生登記 | 免費 |
| 每份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 | 港幣140元(適用於親自領取/寄往本地) |
| 日後特定查冊 | 港幣140元 |
| 日後一般查冊 | 港幣680元 |
若未在辦理出生登記時申請核證副本,則日後需要提交查詢出生登記紀錄的申請並支付查詢費用,詳情請參閱收費表(BDR100)。
領取證明所需文件
在入境事務處出生登記處領取嬰兒的出生登記記項核證副本時,需出示以下文件:
-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 網上申請辦理出生登記確認書的列印本
- 如希望授權他人代領出生證明書,該人士在領取證明時需出示申請人簽署的授權書正本、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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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香港出世紙改名及改名契流程和費用
父母可以在孩子滿11歲之前向任何一個出生登記機構提交加名或更改名字的申請。
在這個過程中,孩子無需親自出席,而父母只需親自宣誓並出示孩子的出生證明。通常,申請過程大約需要25分鐘。
但若孩子已滿11歲,只需擁有監護權的一方提出申請。如需更改姓氏,則需要家長或合法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 費用 | |
|---|---|
| 出生後的42天內申請加名或更改名字 | 無需支付費用 |
| 42天後申請 | 港幣425元 |
| 領取更改後的出生登記記錄核證副本 | 提交申請後的9個工作日內,支付港幣140元的法定費用後領取 |
如何通過改名契更改名字
每個人都有權更改他們的名字和姓氏。在香港進行更名,需要聘請律師製作一份改名契(Deed Poll)。
律師將根據客戶的要求起草改名契,大多數情況下可以快速完成。
改名契的費用相對較低,500港元(包括各種費用)即可辦理。
擁有改名契後,首先需要前往入境事務處的人事登記辦事處更換身份證。
完成更換後,可以逐步將銀行賬戶等信息更新為新名字。入境事務處的收費為420港元。
-
填寫ROP73表格
要更改香港身份證上的名字,需填寫並提交ROP73表格。表格可以在香港入境事務處網站下載。
-
提交申請表至人事登記辦公室
可以通過電子郵件(eto_rop@immd.gov.hk)、郵寄或親自提交申請表和證明文件。
-
面談
如果申請表和證明文件被接受,將安排面談,面談時需攜帶證明文件正本。申請獲批後,將拍照以便用於新身份證上。辦理身份證的費用為港幣460元。

香港更改姓名的法律規定與限制
香港法律允許更改身份證上的「姓氏」和「個人名字」,並無次數限制。
可以選擇註冊中英文姓名或僅英文姓名,且法律並無要求必須跟隨父母姓氏。
| 規定 | |
|---|---|
| 中文姓名 | 最多允許6個字 |
| 英文姓名 | 最多允許40個字元(包括空格) |
| 未滿18歲更改名字 | 需獲得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同意 |
| 未滿18歲更改姓氏 | 需要父母雙方同意 |
注意
- 11歲以上的兒童不能在出生證明(出世紙)上加名或更改名字,但仍可以更改身份證上的姓名。
是否存在禁用字?
香港的人事登記辦事處並無明文規定禁止使用特定字詞作為姓名。
然而,由於姓名是重要的個人資料,大多數人會謹慎選擇一個自己喜歡且不會引起他人反感的名字。
是否可以創造新的中文字?
在香港,不能創造新的中文字作為姓名。
一般來說,入境處僅允許使用政府字庫中記載的中文字。香港政府字庫使用「ISO/IEC 10646國際編碼標準」,並藉由《香港增補字符集》進行補充。
如有疑問,可先查閱相關資料庫,並向人事登記辦事處進行確認。
若希望將新字加入政府字庫,可以向政府的「中文界面諮詢委員會工作小組」提出申請,以供審議。
更新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姓名申請流程
在完成更名並獲得新身份證後,需要更新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上的姓名。
注意
- 若身在香港境外,需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才能申請更改姓名。
首先,請下載並填寫ID854《更改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表格,然後提交給入境事務處。表格可在香港入境事務處網站下載。
準備下列文件:
- 改名契:入境事務處在香港接受的合法更改姓名文件。需由公證人見證並簽署。
- 其他文件:如結婚證或外國護照,建議事先向香港入境事務處查詢。
填寫必要表格:
- ROP 73:更改香港身份證登記資料申請書
- ROP 143:年滿18歲或以上居於海外的人士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
- ID 843:申請香港特區護照(適用於16歲或以上在香港境外申請的人士)
- ID 853A:中國駐外使領館(CDCM)領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費用繳納表
- 還需附上空白的ID 845:香港特區護照/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海外處理表格
選擇希望將新的香港護照和香港身份證寄送至哪個領事館(CDCM)。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站上已詳細列出各地領事館的資料。
將所有申請表格、支票(包含政府處理費用的正確金額)、證明文件副本(改名契副本)和香港身份證郵寄至以下地址:
-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
- 入境事務大樓4樓
- 入境事務處旅行證件和國籍(申請)科
最後,領取新身份證和護照。假設申請被香港入境事務處接受,需要在之前選擇的領事館領取身份證及旅遊證件。
注意
- 鑑於疫情影響,建議向當地大使館查詢相關措施。
- 某些情況下,某些領事館會允許通過快遞將身份證和護照直接送到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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