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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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 當事人與對方在內地登記結婚,其中一項物業登記在對方名下。當事人一直以為,物業不是登記在自己名下,離婚時便分不到。
- 做法
- 我們協助當事人先整理內地物業的相關資料。雙方均須在經濟狀況陳述書內全面披露。
- 結果
- 完整披露內地物業的資料後,當事人與對方就分配方案展開商討。雙方就分配方案達成共識後,我們協助當事人跟進落實安排。
先披露、後商討的三個要點
- 我們協助當事人先整理內地物業的相關資料。
- 雙方均須在經濟狀況陳述書內全面披露。
- 無論物業登記在誰名下,法庭都可命令轉讓或出售。
案情背景
當事人與對方在內地登記結婚,其中一項物業登記在對方名下。
當事人一直以為,物業不是登記在自己名下,離婚時便分不到。
他不確定應該怎樣處理,也擔心提出離婚時會白白錯過這項資產。
- 不確定物業是否計算在分配之內
- 不知道需要準備甚麼資料披露
- 擔心提出後對方會有反彈
他曾經自行上網查詢,但不同說法都不一致,也不確定應該從何入手。
他希望在提出離婚之前,先弄清楚這項物業是否真的分不到。
要弄清楚這一點,首先要做的,是先把物業的資料整理及披露。
為何登記在對方名下,也要一併披露?
本個案選擇先披露,因為越早交代清楚,後續商討分配就越有根據。
物業登記在對方名下,香港法庭仍會計算在內嗎?
婚後購買的物業,一般屬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寫誰的名字。
| 以為 | 實際 | |
|---|---|---|
| 物業計算在內 | 以為不計算在內 | 計算在雙方資產內 |
| 分配的起點 | 以為分不到 | 平均分配為起點 |
| 誰需要披露 | 以為毋須披露 | 雙方均須全面披露 |
| 在內地執行 | 以為自動生效 | 須另向內地法院申請 |
香港法庭分配財產時,會把雙方名下的全部資產計算在內,包括內地的物業和存款,以平均分配為起點,再按個案需要調整。
無論物業登記在誰名下,法庭都可命令轉讓或出售。
披露物業資料,需要準備甚麼?
雙方均須在經濟狀況陳述書內全面披露。
雙方須填寫表格E,如實披露入息、資產及負債,並附上證明文件,我們協助您逐項整理。
分配方案怎樣商討?
要在內地強制執行香港的財產轉讓或出售令,須另向內地法院申請,不會自動生效。
類似情況也可能與〈對方在內地的中港離婚個案〉或〈香港結婚的中港離婚個案〉有關,可以一併參考。
整理及披露物業的資料後,餘下的是掌握每個階段的實際做法。
我們提供的協助
由首次諮詢至安排落實,同一位專責顧問負責跟進,協助分為三個階段。
-
整理資料階段
首次諮詢起
首次諮詢時,專責顧問先了解內地物業登記在對方名下的情況。
我們協助當事人先整理內地物業的相關資料。
資料齊備,披露才更清楚。
-
披露階段
整理妥當後
資料整理妥當後,我們協助當事人準備文件。
我們協助當事人準備文件,向對方披露內地物業的資料。
文件備妥,才向對方披露。
-
商討分配階段
披露完成後
其後,我們提醒當事人按已披露的資料,與對方商討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沒有劃一做法,需要按雙方的情況商討。
方案沒有標準答案,按情況商討為準。
整個過程中,當事人可隨時以電話向專責顧問查詢,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均可。
整理及披露期間,每一份文件的內容及下一步,我們都會先向當事人解釋。
我們是離婚事宜顧問,協助您整理資料、準備文件及了解程序。如個案需要法律意見或出庭代表,我們會如實告知並協助您另作安排。
三個階段銜接妥當,本個案的結果如下。
個案結果
完整披露內地物業的資料後,雙方展開商討;分配方案達成共識,我們協助當事人落實安排。
由於物業已經完整披露,後續的商討有根據,不用再猜測對方名下是否還有其他資產。
整個過程中,專責顧問按已披露的資料整理文件,並提醒當事人留意下一步需要的安排。
如果沒有先整理及披露,貿然提出分配的要求,往往缺乏根據,也容易引起爭拗。
現在雙方按商討所得的方案安排落實,當事人也不再擔心物業因為登記在對方名下而白白錯過。
如果情況不同,程序會怎樣改變?
本個案的做法,是因為物業登記在對方名下;如果情況不同,做法也會隨之改變。
內地物業不止一項:不論物業有多少項,香港法庭分配財產時都會一併考慮。
對方在內地失去聯絡:如對方一直找不到,可參考〈對方失聯的個案〉的做法。
懷疑對方隱瞞資產:若懷疑對方有隱瞞,可透過法庭要求對方補交文件及作出解釋。
情況相近,可以先做的三件事
- 先了解對方名下有沒有內地物業或存款。
- 整理已知的資產資料,包括物業的基本資料。
- 先向專責顧問了解,可以怎樣披露及商討分配。
常見問題
內地物業登記在對方名下,香港離婚時會計算在內嗎?
婚後購買的物業,一般屬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寫誰的名字。
香港法庭分配財產時,會把雙方名下的全部資產計算在內,包括內地的物業和存款,以平均分配為起點,再按個案需要調整。
物業登記在對方名下,法庭可以怎樣處理?
無論物業登記在誰名下,法庭都可命令轉讓或出售。
披露內地物業,需要準備甚麼資料?
雙方須填寫表格E,如實披露入息、資產及負債,並附上證明文件,我們協助您逐項整理。
如果懷疑對方隱瞞資產,可以怎樣做?
雙方均須在經濟狀況陳述書內全面披露。
若懷疑對方有隱瞞,可透過法庭要求對方補交文件及作出解釋。
分配方案是否一定五五平分?
香港法庭分配財產時,會把雙方名下的全部資產計算在內,包括內地的物業和存款,以平均分配為起點,再按個案需要調整。
香港的財產轉讓或出售令,在內地也自動生效嗎?
要在內地強制執行香港的財產轉讓或出售令,須另向內地法院申請,不會自動生效。
披露資料後,是否等於已經協議好分配?
披露資料後,雙方仍須商討分配方案,我們協助當事人跟進落實安排。
你們是否提供法律意見或代表出庭?
我們是離婚事宜顧問,協助您整理資料、準備文件及了解程序。
如個案需要法律意見或出庭代表,我們會如實告知並協助您另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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